本报记者报道 记者从近日成立的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获悉,去年本市流动人口登记数量已经突破500万,流动人口不仅广泛分布在本市的各个行业,成为推动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和方便市民生活的重要力量,而且已成为本市实有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流管委将重点研究、解决居住证、社保、义务教育、住房、聚集区管理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6月底前全市社区将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站。
■区县流管委4月底前全部建立
据悉,市流管委明确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组织体系,针对城市社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大院、散居社会境外人员聚居地区、集中用工单位、流动人口集中的商业和娱乐场所等地区和行业,实行各具特色的管理新模式。
根据市流管委制定的时间表,区县流管委要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建立起来,街乡流管委组织机构在5月底以前全部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各区县要结合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依托社区、村建立规范化的服务站,特别是在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要分别建立符合地区实际、具有不同运行模式的基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6月底前在全市社区和流动人口较多的村全部完成建站工作。
■论证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证件管理是政府部门进行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统计、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重要手段。现行的暂住证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形势,也不能满足管理服务需要。从发展趋势看,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实行居住证制度,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功能,使之成为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医疗保险、子女就业、卫生防疫、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在京生活工作的必要证件,有利于流动人口的服务与保护,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方向。
据悉,市公安局负责成立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专题调研组,对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开展调研和论证工作。调研组将在年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提交市流管委全会审议,上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今年,本市将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服务工作,将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与常住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
对流动人口实行平等就业政策,向来京务工人员开放公共职介机构,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就业信息查询以及日常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本市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方面,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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