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美景
按照昨日下午举行听证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将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扶持流域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
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污水处理费、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等。通过立法开征滇池治理保护费,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利于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对此,昨日参会的有关听证代表均表示支持,但却认为征收的方式还需考虑。听证代表曾粤兴表示,对国家企事业单位、团体、军队、大专院校在校生应免交费用;此外,单位已经缴纳的,对单位从业人员也应免征费用。省政府副秘书长叶燎原表示,该问题将放到昆明即将征收该项费用时再考虑。
听证代表积极发言 记者 黄兴能
筹措资金
人人都向滇池“输血”
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组长祁希元介绍,在加快滇池治理步伐的进程中,滇池综合治理80%的投入资金筹措困难,资金缺口大。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是昆明市拟开征的治理保护费。理由是生活在滇池流域的每个人,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责任者和受益者。
征收此费可真正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滇池治理保护的新格局;有利于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听证代表刘爱国支持征收生态资源保护费,但表示征收方法值得探讨。他说:“谁用水最多,谁对滇池的水污染可能性就最大。平时水费提价,总觉得高了,但从深层次了解后,才知道现在的水很便宜。如果水费收得比较客观,能涵盖滇池治理的基本费用,就不会心疼了。”
听证代表殷光胜则表示,过去大家牺牲滇池来发展昆明经济。现在已到了每个单位、每个人向“她”输血的时候了。征收费用应该体现谁污染、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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