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健康报告》指出,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神经中枢”,其决策过程相当于人体大脑的思维决策过程,是国家神经调节的关键一环。而公共决策就是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能所作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它是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在处理国家政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做出的决定。提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公共决策能力,是改善国家神经调节机能的核心。科学决策是一个系统工程,实现科学决策,不仅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权威性和合理性、参与决策的公务人员具有良好素质和能力、以及保障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等,还必须全面考虑决策执行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如果考虑不周,即使决策的愿望良好,也可能造成决策难以执行或执行变形的结果,有时甚至造成相反的结果。
政府权威性是保障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之一。任何社会都需要政府权威,没有一定的政府权威,整个社会就不能正常运转。塑造政府权威和发展民主是一致的,只有民主权威化,从而使权威民主化,才能构建和塑造经济社会发展所迫切需要的强大的政府权威,即现代政府权威是一种新型政府权威,即民主型政府权威,也称民主基础上的法理型权威,它体现于民主性、合法性、公正性、强制性和绩效性等特征之中。塑造法理型政府权威,最重要的是必须使民主权威化,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设计和安排,使民主的原则、理念和规范在实践中得以稳定有序的落实和贯彻,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支持和服从。保证人民对国家的管理、制约和监督,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防止权力分散等危及国家权力的现象。
政府权威与政府信任是相互相成的,政府权威源于政府信任。政府信任是指公众对政府客观存在的一种知觉、看法、情感等归属心理和评价态度。良好的政府信任是政府推行政策、实现既定目标时可资利用的重要资源,是减少政策执行阻力、提高政策效力、降低政策运行成本的取之不尽的源泉。如果政府的决策能力得不到公众的信任,那么在决策过程中就很难吸引公众参与进来,所做出的决策就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得不到公众的支持,政府的调节能力肯定会大打折扣。世界各国历来都非常重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信任”的建立来之不易,但是却非常容易丧失。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府的职能与范畴随着时间的演进而不断扩大,但人民对于政府的信任与满意度,却在逐步下降,产生“信任危机”。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使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产生无形的隔离。就政府机关而言,权力的基础是民众的认同。如果“公信力流失”,民众对政府不再认同,政府就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国家公务人员是政府职能的具体执行者,代表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服务于公众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行政管理的运行中起着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的重要作用。因此,公务员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直接代表着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科学能力的高低。履行国家公务的职能要求公务员具有非常全面综合的素质和能力要具备政治鉴别、依法行政、公共服务、调查研究、学习创新、沟通协调、统筹谋划、应对突发事件和心理调适等方面的能力。由于世界各国政府职能的差异,对公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也有较大的差异,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调查结果新加坡、中国、日本、英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家公务人员的能力居世界前列。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与开发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许多国家把提高公务员的能力作为迎接挑战、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战略。
科学决策的制定还需要有一套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体制机制作保障。制度的缺失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制度给决策失误预留了发育的土壤和成长的空间。国家重大决策,必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三者辩证统一“综合决策”。其中,依法决策是前提,科学决策是目标,民主决策是保障。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制度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科学决策需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决策的透明性可以保证决策的民主、规范,使决策过程处于充分的监督之下。“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个人的认识难免会有偏差,因此必要的监督机制就非常重要。增强政务的公开程度,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使公众有参与决策的机会,这样有助于避免决策中出现的重大失误,而且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感。决策过程中要避免官僚主义,加强决策的民主性。权力的滥用、主观臆断、独断专行、一意孤行与决策失误往往是并存的。官僚主义、长官意识,往往会导致决策权集中在某个或某些人的手中,容易导致决策失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