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发展服务业
服务业是扩大消费的重要增长点,也是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要努力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820亿元,增长10%以上。
全面推进旅游“二次创业”。认真落实《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促使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改造提升现有景区景点,建设好一批休闲度假重大项目,引进一批国际品牌企业到我省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培育一批有较强投资和开发能力的大型旅游企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良性互动,加快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力争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新增1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900亿元。
加快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进一步重视金融业发展,促使形成银行、证券、保险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地方金融和农村金融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重视民航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民航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选择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服务外包业。
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继续组织实施好“万村千乡”工程,培育大型涉农商贸企业,发展生产生活资料连锁经营,完善产销、科技、信息和金融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扩大农村消费创造更好条件。
拓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的需要,努力扩大消费空间,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服务业。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继续落实鼓励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的各项政策,稳定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加快实施餐饮业品牌工程,扩大滇菜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稳步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我省城镇发展水平,力争全省城镇化率达到36%左右。
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加快提升现代新昆明建设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高度重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加快推进60个旅游小镇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小镇、手工业小镇、商贸小镇、生态园林小镇和边境口岸小镇。大力改善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染治理、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创新城镇管理手段,开展综合管理试点。
切实帮助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镇落户条件。探索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等突出问题。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快建筑业发展。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推动国有资产战略重组,逐步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全覆盖。改革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扎实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和扩权强县试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好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动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搞好昆明市、红河州综合改革试点。分类组织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积极推动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完善规划方案,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把“桥头堡”建设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并尽早启动实施。继续配合做好连接周边国家通道建设专项研究,加快云南境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开辟西向贸易通道。全力支持中缅油气管道及炼化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推进通关便利化进程,推动解决昆曼大通道“通而不畅”的问题。充分发挥各类展会的合作平台作用,深化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
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有利时机,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着力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重视建设出口商品基地,推动中缅、中越、中老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扩大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完善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重视与港、澳、台的经贸往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大金融开放合作力度,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做好上海世博会的参展工作。
(七)深入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关全省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全面深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继续实施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抓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视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培育商品林基地,完善森林产业体系。加强森林管护,完成营造林650万亩,进一步增强云南森林碳汇能力。
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和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以削减入湖主要污染物为核心,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坚决推进滇池治理,全力落实滇池治理“十一五”规划项目。巩固洱海、抚仙湖污染治理成果,加快治理星云湖、杞麓湖和异龙湖,继续抓好阳宗海砷污染治理。重视金沙江、南盘江等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重点流域内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资生产、运输和储存等经营活动。
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效遏制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进一步强化对火电脱硫、糖厂化学需氧量减排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监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内所有项目都要开工,确保91个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创建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生态产业园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机制,抓好一批清洁能源示范县。抓好曲靖市、玉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制定云南低碳经济发展纲要,争取列为国家低碳经济试点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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