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一是加速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大力实施河湟地区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和“百里长廊”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设施农牧业。新建日光节能温室2.5万栋、畜用暖棚2万栋。发展“一村一品”、规模养殖专业村,加快特色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全国重要的油菜、马铃薯制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和有机农畜产品。生态畜牧业试点扩大到30个县的部分村,并选择有条件的乡整体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带动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积极利用湖泊、水库等水域,发展高原水产养殖业。加强农牧业技术研发,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加大农牧业科技推广力度,实施良种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膜双垄栽培等关键技术,扩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模。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必由之路。今年,重点支持10家优势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培育名优品牌,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整合资金实施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推进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启动新一轮农牧区电网完善工程,加快湟水北干渠、盘道水库灌区、扎毛和恰让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进度,争取实施李家峡、公伯峡水库灌区工程,整修现有水利设施,完成规划内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为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支撑。三是深化农牧区重点改革。稳定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引导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公益林管护机制创新。推进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牧区新型合作组织,深化供销社改革,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四是加大新村庄建设和新型农牧民培育力度。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改变村容村貌。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种田养畜水平和市场创业的能力,加速培养新型农牧民。五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面实施对低收入人口的扶贫政策,加快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年内减少贫困人口18万人。
(四)着力发展高原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旅游经济和现代服务业是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高原旅游名省建设,重点加强景区道路、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旅游开发项目的洽谈与建设步伐,深度开发生态旅游、健康旅游、文化旅游等特色旅游,发展城镇周边“农家乐”休闲游,培育中高端旅游,增加旅游资源供给,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区域旅游一体化,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推进旅游规范化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扩展旅游客源市场,确保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12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0亿元。今年,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西宁、格尔木、德令哈等城市为重点,实施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着力培育物流龙头企业,构建高原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合理布局新型商业网点,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项目,新建、改造1500个连锁农家店、10个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上市融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采取激励措施,推进信用环境建设,支持金融业拓展领域、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青海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地方和农村银行,推进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组建。强化金融对发展的带动作用,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扩大消费对拉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一是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各项补贴及减负措施,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全面增加农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以及劳务收入。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二是完善鼓励消费政策,促进消费需求升级。今年要把扩大住房消费作为引导和刺激消费的重点,在城市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继续推进农牧区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牧民定居工程,同时出台奖励补助政策,支持5万户有条件的农牧民新建或改造住房。继续落实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政策,带动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加快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开展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试点,扩大信息消费。增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消费,满足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六)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我省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必须实行相对集中发展。研究制定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加快高原特色城镇化进程,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促进全省人口相对集中、资源集约配置、产业集聚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城镇化率力争提升2个百分点。强化西宁作为青藏高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海湖新区建设,进一步扩市提位,带动形成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实施中小城镇建设工程,把重大基础设施、住房工程同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发展州县所在地、交通沿线、河湟流域的城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力和聚集效应,带动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七)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契机,加大支持青海藏区发展政策落实的衔接力度。认真实施“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各区域发展的重点和载体。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和新型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支持柴达木地区在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上不断突破,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支持环湖地区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和现代畜牧业,形成示范效应。推动三江源地区加快建设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共赢。
各位代表,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声。我们要抓住一切发展机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迈出更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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