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0:2008年城乡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项 目 单位 数量 比上年增减(%)
一、城市
彩色电视机 台 165 1.5
空调器 台 234 0.6
电冰箱 台 105 3.6
照相机 架 96 2.6
移动电话 部 255 0.7
家用电脑 台 114 15.1
家用汽车 辆 16 23.8
组合音响 套 73 持平
洗衣机 台 100 持平
二、农村
彩色电视机 台 132 1.5
空调器 台 92 19.5
电冰箱 台 89 8.5
照相机 架 28 7.7
摩托车 辆 135 -2.2
移动电话 部 229 7.5
家用电脑 台 52 15.6
淋浴热水器 台 94 11.9
固定电话机 部 101 1.0
居住
全年,全市商品住宅竣工面积达673.92万平方米。年末,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达20.4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4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73平方米,增加0.19平方米。
注:
1.本公报中的统计数据除人口和居民收支为年报数外,其余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除建筑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外,其余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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