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18日消息:国务院扶贫办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的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日前成功结束,形成了“以法律为保障,以项目为载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群众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主导型发展扶贫模式。目前,社区主导型发展经验已在利用中央福利彩票资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重建等项目中得到借鉴和运用,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也借鉴了社区主导型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这是记者从即日召开的“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农村扶贫开发”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的。
社区主导型发展扶贫项目通过将扶贫资源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交给农民群众,确保农民群众在农村发展和扶贫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群众自己管理扶贫资金,自己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决策、实施、管理及监督,提高了农民群众自我组织、管理、发展和监督的能力,逐步形成了长期可持续的自身发展能力,实现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科学发展。
据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介绍,2006年,国务院扶贫办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了社区主导型发展试点项目。项目覆盖广西、四川、陕西和内蒙古四省(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60个贫困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农村社区发展基金以及社区资源管理和环境改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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