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回放】 在今年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119名市人大代表联合提出的“关于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议案”,被确定为年度“一号议案”。数字显示,沈阳市从1992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老年人口为109.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其中,70岁以上老年人为49万,80岁以上老年人为12万,90岁以上老年人为1万,百岁老人248人。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乐享晚年,成了沈阳市一项紧迫工作。
从今年开始,沈阳市将在三年内为老年人家庭安装5万台呼叫器,其中免费为1万户特困、高龄老年人家庭安装呼叫器,逐渐在全市形成“一号通”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开展为老服务。截至目前,沈阳市政府重点办理“一号议案”,开出了一系列“惠老”账单。
今年新建10所农村中心养老院
79岁的孤寡老人董志安,住进苏家屯区沙河中心敬老院已经一年多了。“住在这里挺好,老哥们在一起说说话,比自己在家强。”董老笑呵呵地告诉记者,每天三餐鱼、肉、蛋不断,看看电视,玩玩扑克,有时到园子里帮忙喂猪、浇花、种菜,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据高院长介绍,沙河中心敬老院改造扩建后,有床位150多张,房间里有卫生间、电视、电扇、家具和呼叫系统,堪比三星级宾馆。
为了解决农村养老院条件差、设施不完备的问题,今年,市政府投资6646万元,规划新建10所农村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达63960平方米,新增床位2490张。新建敬老院设有厨房、餐厅、医务室、浴室、娱乐活动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设施上实现了由农家平房、土炕向宾馆式建筑转变;功能上实现了由单纯满足吃、穿、住需求向集供养、休闲、健身、康复、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养机构转变。目前,新民、辽中等8所中心院已经完成立项审批,正在进行招标和施工。
目前,市政府已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商用自有房产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年底前,全市三分之一的街道将建一所50-100张床位的小型养老机构。预计明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2.7万张,2010年达到3万张,这将解决部分老人的社会化养老问题。
每年1000个公益性岗位为老服务
调查显示,约有十分之九的老人更倾向于在家里居住。在建设好管理好养老院的同时,针对大部分老人的“恋家”心理特点,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沈阳市广泛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
在铁西区兴工九委社区,一户老人的儿女不在身边,居家养老服务员每天按时到老人家上班,除了做家务,还给老人读报,陪老人散步。今年,沈阳市劳动、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开发1000个公益岗位所聘人员为近3000户不能自理的特困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2010年,全市不能自理的“三无”、低保等特困老人都将享受到免费服务。
与此同时,铁西区、和平区开展了“一号通”老年应急呼叫系统试点工作,已为5000户老人安装了呼叫器。呼叫器的小盒有红绿两个按键,接入固定电话,申请后便进入了求助系统。老人求助便可同一时间到达子女手机、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连接单位。沈阳市将在三年内为老年人家庭安装5万台呼叫器。
目前,市政府投资1000万元建设的100个示范性日间照料站,正在加快建设中。2008年至2010年,每年都会新建100个日间照料站,三年后全市多功能日间照料站将达512个。
每月人均退休金将达1250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沈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46件实事件件有指标,件件有着落。
从今年开始,沈阳市将连续三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待遇,使全市人均退休金达到月人均1250元。通过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实行临时性救助。
市民政局提高了城乡低保户、城市低保边缘户和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保障救助标准。城镇7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待遇按标准上浮20%,城镇6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待遇按标准上浮10%,使城乡生活困难的老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与此同时,那些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而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老年人,享受到了“两节”、医疗、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
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将百岁及以上老人老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各区、县(市)也相应增发了100-500元。市内五区、沈北、于洪等区还为90-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200元高龄补贴。(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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