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可能更公平合理
主持人:
您说到这儿,正好我们前一段时间看了一个调查,我们来看一下,对于个税调整你有什么建议,它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我们首先来看,说要考虑到地域因素,因为您刚才提到,不影响我的收入,地域可是不一样的,在东部和在西部,两千块钱能不能过一个月,这可是完全不一样的,您怎么看待这种建议,就是个税调整要考虑到地域因素,因为你看投票的比率也是很大的。
孙钢:
因为确实地区之间由于物价水平不一样,它的收入水平也不一样,你考虑一个地域因素的话,有的时候很难确定一个适合全国各地的标准,如果你像过去一样由各地来自行制定标准,那么就会使统一的税法遭到支解。那么在国外也没有说,这一个所得税可以由各地自己来定这个东西。
主持人:
那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地域这么广大,从西部如果要兼顾东部的话,那这个东西就更不好。
孙钢:
对,因为比如说西部收入虽然低,但是它的物价也很低,它有一个相对的平衡,在东部地区,它可能收入非常高,但是物价也很高。因此你简单的比如拿两千块钱,东部和西部来进行比较,可能是存在着种种不合理之处。但是人是流动的,如果说我这个钱,比如我在广东一个月只挣两千块钱,我可能过得非常不好,但是如果我只能挣两千块钱,我可能就不在广东工作了,我可能就到内地工作了。
主持人:
您觉得要不要考虑地域因素,在考虑制定个税起征点这个问题上?
孙钢:
我们现在起征点只能考虑一个全国的平均数,还无法满足各地的需求,因为各个地方差别确实太大了,不光是东部、中部跟西部的差异问题,即便是在广东,你的粤北跟广州地区差别很大。
主持人:
我们再来看,还有一种建议,说个税调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说现在以人头为单位,您觉得这个现实吗?
孙钢:
这种想法很好,以家庭作为一个申报单位可能更公平,更合理,但是它要具备一些条件。
主持人:
比如说?
孙钢:
比如说你要以后家庭纳税的话,需要每个家庭来申报,这样才能确定哪些家庭是应该纳税的,哪些家庭不纳税。
主持人:
这个不好做到吗?
孙钢:
这个很难做到,因为比如说我们目前大概是纳税的家庭,我个人估计可能也就是不到10%,90%的家庭是不纳税的,你要采取家庭申报,你是不是要把90%都要求他们申报,否则你怎么来推行这项制度。第二,你的家庭申报必须你记住你这一年中你所收到的每一笔收入。我们现在应该说国人的纳税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它可能最后在申报的时候不是有意的隐瞒或者怎么样,他是说我想不起来,我记不起来,比如到年底申报的时候,我年初挣了什么钱我想不起来了。
主持人:
那是否会渐渐最终现在是以个人为单位去征收,会不会渐渐我们税制改革推进成为最终以家庭为单位去收这个税?
孙钢:
关于家庭申报在国际上的评判也不太一样,从OECD国家来看,现在大概是有一种倾向,就是不大主张以家庭作为申报的单位,就是家庭申报虽然比较公平合理,但是它会损失效率。
主持人:
我们再来看,有人建议个税调整应该跟物价挂钩,跟CPI联系起来。
孙钢:
这个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毕竟我们剩下的这块收入跟物价是密切相关的,物价涨得太快的话,我们免征的这块收入可能就不太够了。
主持人:
可不可以考虑这个建议?
孙钢:
这个建议是可以考虑的,但是这里涉及到一个物价变动多大的区间,我来进行调整。
主持人:
说起来,这是一个数学的公式问题吗?比如能不能有一个公式,说CPI和我的个税起征点把它联系起来?
孙钢:
国外有的地方有这种做法,它就是说当你的物价一旦超过多少的时候,我们扣除额或者免税额做相应的调整,有这种做法。
主持人:
您刚才说了,为什么要收这个个税,就是在不影响他的生活的情况下去收这部分税收,有人就说,要和工资联系起来,就不是更直接了吗?你觉得这是不是可行?
孙钢:
跟工资建立联动机制,我想现在我们国家基本上个税主要是来自工薪收入,大概是采取了代扣代缴的方法,可能有人觉得不太合适,或者是挣工资的人全都成了缴个税的主力军了,但是应该说这不光是中国的一种现象,全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大头都是工薪收入,工薪收入可以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而代扣代缴的方式是征税成本最低的一种方法,应该说是效率比较高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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