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11月30日,原载于《重庆商报》的一条消息,经国内各大网站转载后,如同插上了翅膀,热遍神州。一时间,有关个税免征额该不该调整、何时调整为宜、调到多高合适以及其背后所反映的根本性问题是什么等等争论,便不绝于耳。
“重量级”人物关注
从各地媒体的报道看,近期关注个税免征额标准问题的,可以说“重量级”人物比比皆是。
据了解,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国务院从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可时隔不到半年,在7月下旬,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提出进一步提高个税免征额的建议。此后不久,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以上。
8月2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分组审议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建议,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在财政部官方网站撰文,提出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征收征管,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11月14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正在研究,财政部将会根据消费支出和物价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
同日,经济学家茅于轼称,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确立800元起征点的时候,居民收入很低,往往月收入只有几十块,现在居民收入已经有大幅增长,目前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我认为应该提高到8000元。”
11月27日,在中国产业投资论坛上,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未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进一步提高。
姚景源认为,明年出口形势将更严峻,未来应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出口,同时要把整个工作的重点转到扩大内需上。扩大内需包括消费和投资。在扩大消费方面,要提高中低人群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加大对农民的各种补贴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大家有钱消费,改善收入支出预期。
年前调整可能性不大
有关专家认为,当前经济状况是个税减税的最好时机。但是,个税调整虽然“技术含量不高”却牵涉各方利益,因此,短期内正式出台减税方案恐有难度。
“如果要给个人减税,最后肯定要到我们这里讨论,现在还没有收到文件。”11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个税调整是大势所趋,但现在财政上花钱的地方很多,再减个税就不是很宽裕了。在年底前出台这样的措施,可能性非常小。”
中科院财贸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斌教授表示,调整个税明年初推出并非不可行,只是眼下国内需要提振经济,扩大消费,调整个税并不是最重要的。
有记者就个税起征点是否会上调的问题致电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立法程序,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必须有相关的议案提出,再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但“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下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程里还没有看到这项议程”。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个税调整也未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规划。
但这位负责人也补充道,在目前经济形势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国家的财税、金融政策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至于12月底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是否会纳入个税调整的议案,最终还需与国家税务总局联系确认。
权威人士向媒体透露,不排除调整方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交12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可能。有专家乐观地预计,在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个税问题可能成为讨论热点。
个税制度应挂钩CPI
在火热进行的有关个税免征额的讨论中,我国个税征收制度到底该如何改革,意见并不一致。
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建议,将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权下放到地方。他说:“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是,由地方根据当地的购买力、经济发展的情况来调整费用扣除额。国家税务总局保留审批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财税法专家丁一认为,近一两年,CPI上涨很快,个税应该根据CPI上涨的情况及时上调,以体现税赋的公平。
她认为,个税频繁调整会带来诸多问题,丁一建议可以采取A、B两种方案。A方案是指建立个税与CPI的联动机制,直接将每年的CPI涨幅纳入个税征收的减除费用,“这可以说是一个相对‘一劳永逸’的办法,是最优方案”。所谓的B方案则指,每年由相关财税部门拟订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案,报全国人大审批通过执行。
不少专家认为,应该将家庭赡养人口考虑进个税调整之中。
据介绍,目前在中国,哪怕一个人要养活多名家庭成员,但只要他的个人收入超过了免征额,就必须与养活家庭成员比他少得多的人一样纳税,这显然会加大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而在国外并非如此。实行个税免征额与物价涨跌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和以家庭为主体征收个税,早就是欧美一些国家的通行做法。据有关资料,在德国,个税免征额每年都要随物价指数等经济指标做一次微调,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在美国,个税的免征额是随纳税人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家庭将得到税收优惠。这些国家的个税制度相对于中国来说,在免税额的调整上显然要易于操作一些,税负也显得更趋公平合理、更趋人性化一些。
有专家认为,中国个税免征额每上调一次都要经过一场激烈的争论和持久的博弈,而最终的结果往往只是“挤牙膏式”的上调。可没过多久要求再次上调个税免征额的呼声又起……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总是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境地,争论和博弈似乎要无休止地进行下去。因此,与其喋喋不休地争论,还不如启动对个税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和修改的调研,让中国的个税制度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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