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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基本状况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0年,17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3890个测点,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声环境质量等级,
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62.4%,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测点占35.6%。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有13个设区城市2947个测点对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了监测。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98.2%,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测点占1.8%。全省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设区城市中,有13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82.4%;4个城市属于“较
好”,占17.6%。17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道路长度1480.3公里,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道路长度占82.6%,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道路长度占17.4%。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
城市功能区噪声
17设区城市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按点次达标统计,昼间达标率最高为工业集中区,达标率99.0%;达标率最低的为特殊住宅区,达标率33.3%。夜间达标率最高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达标率92.1%;达标率最低的为特殊住宅区,达标率41.7%。全省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工业集中区达标率好于其它类功能区。
主要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标准的贯彻实施,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安静居住小区建设。
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治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知》,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执法,禁止各类环境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大力提倡环境噪声污染减排,努力改善声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