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2010年,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省委省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工作完成年度任务,并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继续保持优良,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环境继续保持了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的良好态势,为海西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环境问题点多面广、错综复杂,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维护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二、水环境全省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内河和城市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主要湖泊水库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十二条主要水系
全省12条主要水系共设置135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行政区间交界断面49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1%,较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5.6%,较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见图1、表1)。
图1全省12条主要水系各类水质比例
表1 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
水系 |
水域功能达标率 |
Ⅰ类~Ⅲ类水质比例 |
||
2010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09年 |
|
闽江 |
99.4 |
98.2 |
99.1 |
97.7 |
九龙江 |
92.5 |
91.7 |
90.8 |
90.8 |
木兰溪 |
94.4 |
86.1 |
83.3 |
75.0 |
萩芦溪 |
87.5 |
75.0 |
87.5 |
75.0 |
交溪 |
100 |
100 |
100 |
100 |
霍童溪 |
100 |
100 |
100 |
100 |
龙江 |
75.0 |
75.0 |
50.0 |
37.5 |
敖江 |
100 |
100 |
100 |
100 |
晋江 |
100 |
100 |
100 |
100 |
汀江 |
98.0 |
100 |
98.0 |
98.1 |
漳江 |
100 |
100 |
100 |
100 |
东溪 |
100 |
100 |
100 |
100 |
合 计 |
97.1 |
95.9 |
95.6 |
93.8 |
闽江
闽江水质为优,水质保持稳定,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类~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9.4%和99.1%,分别较上年提高了1.2和1.4个百分点。闽江各河段中,富屯溪、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沙溪为98.9%,建溪为98.8%。
九龙江
九龙江水质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2.5%,较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90.8%,与上年持平。九龙江各河段中,北溪龙岩段、北溪漳州段和西溪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91.7%、88.1%和97.6%,与上年相比,北溪龙岩段提高了2.8个百分点,北溪漳州段下降了4.8个百分点,西溪提高了4.7个百分点。
其他水系
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漳江和东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木兰溪和萩芦溪水域功能达标率较上年有所提高,分别为94.4%和87.5%,汀江水域功能达标率较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龙江水质有所改善。
城市内河
全省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72.4%,较上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泉州市、长乐市、龙海市和福安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9个设区市的3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8%,较上年下降了4.4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的2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9%,较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44个县城的6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8%,较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主要湖泊水库
全省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6.1%,较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
福州西湖水质为Ⅴ类,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厦门筼筜湖水质为劣四类海水,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
宁德古田水库、莆田东圳水库和泰宁金湖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三明安砂水库和龙岩棉花滩水库部分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福州山仔水库、福州东张水库、泉州惠女水库和泉州山美水库水质未能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
以湖泊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福州西湖和惠女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古田水库为贫营养状态,其余湖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近岸海域海水
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全省海域一类、二类水质占55.4%,三类水质占16.9%,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占27.7%。
全省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48.1%,与上年持平。莆田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较高;湄洲湾和围头湾水质达到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
措施与行动
2010年,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水源保护继续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重点整治任务240项,完成投资额约25亿元。
“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如期实现,2010年,全省新(扩)建2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成1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搬迁、关闭水源保护区周边排污单位3000多家,建设水源地截污工程18.7公里,规范4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兴建围网等隔离设施43.2公里。
全省共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1.1万家、存栏生猪约60万头,治理禁养区外规模化养殖场2500多家,共削减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1.3万箱。
完成近百家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任务,5家省级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集中处理任务,关闭1568家达不到要求的石材加工企业,取缔120多家石材矿山,对2000多家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差别电价。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已提交省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