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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环境
基本状况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PM10),占污染负荷的42.4%;其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分别占36.9%和20.7%。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0.152毫克/立方米,比2009年下降3.1%。
全省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 . 0 8 6毫克/立方米,比2 0 0 9年下降4.0%。
17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47毫克/立方米,比2009年上升3.6%。
城市降水
17个设区城市采集降水样品1108个,检出酸雨样品9个,酸雨检出率0.8%。有酸雨样品检出的城市为莱芜、济南和青岛,酸雨样品检出率分别为13.8%、5.3%、1.9%。酸雨样品pH值最小值为4.82,出现在8月份济南市的市监测站测点。17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90~7.28之间,全省无酸雨城市。
与2009 相比,有酸雨检出城市增加了1 个,酸雨检出率降低4 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省酸雨检出率逐年降低,呈减轻趋势。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53.78万吨,比上年下降了3.30%。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8.3万吨,占89.9%;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5.5万吨,占10.1%。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75.9万吨,占57.8%。
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40.8万吨,比上年增长了1.9%。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16.7万吨,占82.9%;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24.1万吨,占17.1%。在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70.6万吨,占64.0%。
烟尘排放总量39.2万吨,比上年下降6.1%。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9.1万吨,占74.2%;生活烟尘排放量10.1万吨,占25.8%。在工业烟尘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11.4万吨,占42.2%。
工业粉尘排放量18.9万吨,比上年下降14.1%。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排放量最大,为10.8万吨,占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