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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
基本状况
2 0 1 0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环境γ辐射剂量率以及开展监测城市的气溶胶、沉降物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为正常环境水平;开展监测的土壤、黄河洛口断面和小清河历下亭断面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9年全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监测值处于同一水平;开展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开展监测的输电线和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我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库区及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正常环境水平,土壤、地下水、生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无显著变化。全省未发生辐射事故。
主要措施与行动
2010年,坚持防控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建设核电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为重点,抓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全省943家单位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启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实现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山东省放射源安全监管办法(试行)》,开展了对γ射线探伤企业、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等重点行业的风险排查。组织开展全省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收贮140家用源单位的363枚废旧放射源;对省放射性废物库历年收贮的3831枚废旧放射源、553千克放射性废物进行了治理、整备和包装,开展永久处置工作。启动山东海阳核电周围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按计划开展辐射国控点监测工作,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数据759个。全面推动规范移动通讯等电磁辐射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