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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2010年,全省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装机容量达20612兆瓦,超出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脱硫装机容量36个百分点。全省燃煤电厂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作,对全省所有钢铁烧结机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建成脱硫设施的钢铁烧结机面积已达4444平方米,占烧结机总面积的52%。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了“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机制。建立空气质量调度制度,及时通报环境质量,对空气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实施约谈、通报和严格项目审批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全省共建成环保检测机构80多家,济南等12市建成了市级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平台。2010年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96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