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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土地利用
全省耕地面积133.84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实际建设占用面积140.24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4.00万公顷,保护率为85.18%。
水土流失治理
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2.7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4万公顷。其中封育治理面积6.62万公顷,水保林、经济林、种草等治理措施面积3.42万公顷。
森林
全省森林面积766.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3.10%,活立木总蓄积量5.32亿立方米。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286.27万公顷。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31起,过火面积0.1468万公顷,过火率、受害率和发生率分别为0.20‰、0.20‰和1.59次/10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0.03万公顷,成灾面积0.32万公顷,成灾率0.35‰。
海洋
2010年,对全省海域的17个区域开展了牡蛎和缢蛏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牡蛎和缢蛏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大部分牡蛎和缢蛏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和《养殖生物质量安全性评估》标准值的有关规定,但沙埕港和围头湾个别站点的牡蛎中铜残留略有超限量。
自然保护
到2010年底,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13个,省级2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47.3万公顷。建成森林公园85个,其中国家级28个,省级57个,森林公园总面积达15.4万公顷。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处(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宁德东湖国家湿地公园),面积905公顷。
到2010年底,我省已经建立世界地质公园2个(福建泰宁世界地质公园、福建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6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上述地质公园总面积42.9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以上地质公园面积40.41万公顷,省级地质公园面积2.56万公顷。
措施与行动
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完成《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初稿)》的编制。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27个市、县(市、区)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制定《福建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
开展全省650万亩大造林活动。省林业厅向各地派驻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组,推动全省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基本上摸清了全省湿地资源情况。
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滥运木材、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全面完成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复核工作,启动了全省水功能区二级区划。开展了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建设试点。2010年确定的尤溪大池水库、柘荣龙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确定了第二批建设试点。
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初显成效。莆田、泉州两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进展顺利,第一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并对第二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单位进行部署培训。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促进河砂有序开采、强化资源有效保护、确保防洪安全。
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25-31日“爱鸟周”和10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全省农业“三品一标”工作呈现出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全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27个,产品324个;绿色产品食品62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1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6个。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新建农村户用、联户、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6万户,配套建设改厨、改圈、改厕1.5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62个,其中中央新增投资5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12个;新建10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和317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