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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总体水平较好。
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全省2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8.6分贝,其中9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13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1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见图5)。
图5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
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23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4分贝,12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其余11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轻度污染”(见图6)。
图6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
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贯穿辐射剂量率未监测到异常升高;9个设区市陆地贯穿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93.7nGy/h~132.4nGy/h,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水体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年平均浓度均远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指导值;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保持在本底水平;土壤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往年相比无显著变化;电磁辐射环境国控监测点的综合场强测值均远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公众照射的电磁辐射防护参考导出限值。
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8042.36万吨,综合利用率82.78%,排放量3.58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扰民问题。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566人次,检查企业、各类场所和店面1616家。
做好核与辐射项目的环保审批工作。全年共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244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106件,办理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14件。
对全省311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Ⅰ类放射源使用单位25家。省放射性废物库扩建工程通过环保部验收。全年共收贮废旧放射源188枚,收贮放射性废物88公斤。共处理辐射环境问题咨询与投诉95件。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在全省电镀和制革行业开展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工作检查;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防治工作督查和2010年重点污染源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检查企业483家。
开展福建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福建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规划、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等“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做好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工作。制定印发了《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企业环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