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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0年《遵义市环境状况公报》。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6月5日
2010年,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六个率先”和“增比、进位、突破”的新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宗旨,以创模为契机,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
2010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空气污染指数69,优良天数331天(其中优47天,良284天),同比下降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0.68%,同比下降4.11个百分点。酸雨频率为24.0%,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5.35,同比下降0.29pH单位。
◆地表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总体较好。17个河流监测断面中13个总体水质达到或优于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类别(占76.5%),劣于规定类别的断面4个(占23.5%),与2009年同比基本持平。湖库监测断面中,乌江库区总磷继续超标,水质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
◆ 饮用水源地水质
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郊、北郊、海龙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余12个县(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9.6%,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
◆ 声环境质量
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56.3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低于国家2类区域标准3.7分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1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低于国家4类区域标准0.9分贝。
◆ 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
截止2010年,全市已累计创建自然保护区23个、风景名胜区7个、森林公园1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面积达552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96%。先后创建了赤水、绥阳、湄潭、余庆、凤冈等五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总面积共973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1.64%,示范区数量占全省1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总数的41.7%,成为我省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成效最为显著的城市。
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7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592.76万元;全年共兴办各类造林示范点8个,完成营造林33.7万亩。
截止2010年,全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18个,市级24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58所,市级152所。
二、工业“三废”排放情况
根据环境统计初步核定:
2010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9862189万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6804.52吨。
2010年全市工业用水量为118757.22万吨。其中重复用水量为112438.73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03.34万吨。其中废水排放达标量2057.98万吨。
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93.7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260.67万吨;贮存量28.81万吨;处置量103.93万吨;排放量0.35万吨。201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819.75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838.25吨;贮存量3.09吨;处置量为1991.43吨。
三、主要措施
---扎实推进总量减排
一是强化督促调度。通过报请市政府专题调度、配合市纪委实施诫免谈话和联合市监察局挂牌督办等措施,10家未及时完成环保总体验收的污水处理厂在年内全部完成了挂牌督办任务,确保了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实施每月、每周分级现场监察,积极配合市监察局等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及时整改,狠抓了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运行监管。三是强化能力培训。先后举办了三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工程减排。全面完成COD减排项目13个,SO2减排项目3个。经省环保厅核定,2010年COD排放3.69万吨、SO2排放14.43万吨,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期末COD3.7万吨、SO215.27万吨排放总量的指标范围内,圆满完成了减排任务。
---全力推进创模攻坚
一是细化了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压力层层传递。二是明确了攻坚方向。把南部工业企业异地技改、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等创模难点工作纳入九大工程全力攻坚。三是强化了督促调度。制定并实施了《创模督查考核办法》、《九大工程推进办法》,并由市委、市政府定期调度督促,促进了创模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加强了宣传教育。联合市政协人资环委、科协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配合宣传部门对九大攻坚工程牵头单位和主要创模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采访报道,创模意识不断深入人心。
——着力抓好环境监察
以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部门联动执法为手段,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核心,注重日常监察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着重抓好饮用水源地安全和重金属、化工、采矿、酿造等行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了角口电站死鱼等6起环境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了环境安全。2010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7187多人次,检查企业2948余家次,立案查处95家违法企业。受理投诉620件,办理回复620件,办结率100%。共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全部办结并回复。
——切实强化环境监测
一是全面启动饮用水源109项全分析监测工作。二是完成中心城区两套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增加了一台水质应急监测车,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水质分析人员1人。四是通过参加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岗位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10年共完成各类监测近570(家)次,累计编制各种监测报告600余份,为环境行政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全面开展生态创建
紧紧抓住赤水、湄潭、凤冈、余庆、绥阳五县(市)荣获国家生态示范区称号的有利条件,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生态创建,进一步提高生态创建质量,进一步拓展生态创建层次,不断做大做强生态品牌。一是全面推进赤水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二是全力开展绥阳、正安、湄潭三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创建规划已通过审查;三是扎实抓好赤水市17个镇(乡)、绥阳县17个(镇)乡、正安县14个镇(乡)、凤冈县4个镇(乡)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通过验收,待国家环保部的命名;四是正安县凤仪镇楼台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村”。
---切实抓好项目审批
按照“增比、进位、突破”的新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行政审批40%,开辟“绿色通道”,提速审批,实行一条龙服务,接受各级监督。一是主动服务到位。针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和“十件实事”的实施,邀请29家项目业主单位以及相关县、项目单位召开协调会,就工程项目和“十件实事”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主动致函14个县、区(市)和新浦新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环保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全力简政放权,加快提速审批,本级环保行政审批时限全部缩短90%以上。二是强化监管到位。按照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我市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下达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环评工作。
---着力注重舆论宣传
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态势,拓展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通过与广播电台、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媒体结成战略联盟,共发送宣传短信50万条,做到经常宣传。二是会同政协人资环委、市科协、遵义东欣房地产公司等单位开展了“环境友好在身边”、“低碳与我同行”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发放环保购物袋5000余个,做到特色宣传。三是认真开展两期新闻发布会,向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报送信息各56条,做到重点宣传。
---切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二期竣工验收,待一期工程封场后投入运行;各县(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动工建设,力争2011年投入使用;北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配套管网也全部建设完毕;南部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环评等审批手续并于年底动工建设 ,预计2011年12月底竣工。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截止2010年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储配站总罐容1430立方米,有燃气用户10万余户,铺设城市燃气管网共计28km,建成2座1.5万立方米的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燃气普及率达81.5%。其余各县(市)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遵义县、桐梓县等加紧城区管道燃气建设,各地农村积极推广柴草秸秆气化炉、沼气池,总投资7076万元,实施了户用沼气池35198口,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