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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继续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贯彻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建设,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将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10%。支持实施2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2.5万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2万套廉租住房,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1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平安工程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和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建设全省道路治安智能控制系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四)厉行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从今年1月1日起,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研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做好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狠抓项目前期准备、用款计划编制、支付申请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加快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监督控制的有机衔接,完善考核奖惩、分析通报、督促检查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均衡性。积极清理整合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五)加强基础管理,推进财税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在67个县市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六)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提升财政监督合力。开展灾后重建、民生资金以及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等专项检查。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