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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幅增加“三农”投入。各级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支出230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整合资金7亿元,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投入资金6.8亿元,新修梯田面积达到163万亩。筹集资金7.1亿元,解决了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0万户。落实资金3亿元,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7.2亿元,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下达资金15.3亿元,支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发等扶贫项目建设。拨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2.2亿元,带动社会投入20.7亿元。整合资金2.6亿元,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工程。
(五)有力保障民生资金。全省教育支出达到227.9亿元,比上年增加21.5亿元。落实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资金15.6亿元,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拨付资金17.1亿元,提高高校、职业学校、高中学生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筹措资金2.4亿元,启动了化解省属高校债务工作。全省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支出272.7亿元,比上年增加64.4亿元,较好地保证了城乡低保、企业改革、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等方面的需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85元提高到20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728元提高到850元,总保障人数达到408.9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34个县557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56.3万人。拨付资金2.8亿元,向425.7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向10万名大学生发放伙食补贴。补助资金14.1亿元,有效落实了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拨付资金46.2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00.3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参保率均超过9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达到28.6亿元。下达资金5.9亿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惠及86万人。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全力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地震灾区实现了“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任务”的目标,舟曲、成县等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启动。
(六)深入推进管理改革。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开征了甘肃教育附加,实施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省级和14个市州本级、36个县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0亿元,增长20%。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平稳运行。“一册明、一折统”惠农资金发放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行了“六奖一补”考核奖惩政策措施。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扩大,考核评价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平稳推进。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快建立。
回顾过去的五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财政收支规模大幅度增加,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支持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民生问题加快解决;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困难得到有效缓解;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监督管理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