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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教育
17.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3.88亿元。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0元,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500元、7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3.28亿元;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年均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达到750元、10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6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9.6亿元。
18.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增加安排4420万元。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分别提高2700元、3700元,达到普通学校的六倍,即:小学3000元、初中42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880万元;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年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450元,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达到950元、12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40万元;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经费增加安排3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7420万元。
19.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城镇义务教育“大班改小班”经费投入增加安排3.5亿元。其中: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增加安排5000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增加安排2亿元;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大班改小班”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7亿元。
20.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新增安排3200万元。其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新增安排1200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新增安排2000万元。
21.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增加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5亿元。
22.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新增安排5000万元。
23.民族乡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新增安排1000万元。加快民族乡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图书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学室建设。
24.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新增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学前教育设施建设。
25.提高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和扩大资助面增加安排2470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由每年生均800元提高到1500元,资助面由10%扩大到20%,受益学生15.4万人。省财政总量达7400万元。
26.提高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及中职技校生均经费增加安排2.51亿元。按在校生生均300元增加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及中职技校经费。省财政总量达9.32亿元。
27.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亿元。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新增安排5000万元;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亿元。
28.支持国家高职示范校(第二期)项目建设新增安排1.38亿元。国家高职示范校(第二期)项目建设省级配套资金新增安排3300万元;逐步达到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水平,2011年先新增安排1.05亿元。
29.普通本科院校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93亿元。普通本科院校质量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亿元,支持我省20所普通本科院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省级配套资金新增安排93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13亿元。
30.提高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院校助学金标准增加安排6320万元。将助学金标准从每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省财政总量达1.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