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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构建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建设西部人才高地各项任务,推动人才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
发挥各级党委在加快人才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不断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提高党管人才的工作水平,把各类人才集聚到全省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职能,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确保人才工作各项部署的顺利推进。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探索建立一批“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探索创新人才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制度、新模式、新经验。
(二)健全运行机制
健全党管人才运行机制,制定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范围,突出战略研究、总体规划、政策统筹、工程策划、重点人才和典型宣传等工作重点,创新牵头抓总的方式方法。按照权责统一、分类管理的原则,科学划分党政有关部门的人才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其统筹本部门、本行业人才发展的作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领域人才发展。
建立人才工作社会协作机制,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人才工作的引导,使其与政府总体人才战略相互衔接,形成加快人才发展的合力。充分发挥工、青、妇和科协等群团组织及各类专业社团、行业协会密切联系人才的作用,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形成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才发展新格局。
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进程,适时制定《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等人才工作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构建促进和保障人才发展的法规体系。
(三)建立考评体系
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党政“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实行人才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将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体系,逐步开展市(州)和主要行业、系统人才发展状况定期统计、公开发布工作,形成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发展评价机制。
(四)夯实发展基础
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各级要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人才工作力量,保障人才工作经费。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人才工作岗位上来,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
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要把加快人才发展、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安排,同时谋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各市(州)、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纲要》,制定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衔接配套的人才规划体系,并面向社会、面向人才、面向群众,广泛宣传人才发展规划,努力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研究制定人才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督促检查,搞好定期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