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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筹推进人才发展
(一)统筹发展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人才
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促进公有制组织与非公有制组织人才协调发展。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规划,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和公共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开发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不断壮大“非公”人才队伍。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女性人才队伍建设。
(二)统筹开发城乡各类人才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构建人才发展“城乡互动”格局,推动城乡人才一体化。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抓住农村人才发展的薄弱环节,采取“以城带乡”、政府引导、利益联结、政策激励等措施,大力引导城镇人才服务“三农”。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进村入户”、“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名干部下基层”等项目,大力开展“人才进村行动”,提高科技助农兴农水平。深化农业高校、涉农科研院所与地方的合作,在全省农村建立一大批有特色、有实力的“农业专家大院”。推广“乡土人才超市”,大力整合农村人才资源,采取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式开展惠农助农服务。实施“业主引进计划”,鼓励城镇创业人才携带技术和资本,到农村创业兴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推进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服务。统筹选调生工作、“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各类引导大学生到基层服务、创业的项目和政策,完善大学生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省平均每个村有3名以上高校毕业生。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开展大规模劳务培训,加快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持续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省内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劳务扶贫培训等项目,搞好农村“五匠”、“特色工艺人才”培训、认证。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培训基地,实现农民工的长期稳定输出。全面推进川建工等劳务品牌经营战略,进一步提升我省劳务的市场竞争力。
(三)统筹建设不同类型地区人才
坚持整体推进、差异化发展的思路,大力加强灾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建设,推动不同类区人才和谐发展。围绕地震灾区发展振兴的人才需求,实施“灾区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提高灾区现有人才的能力素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帮助灾区引进一批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急需人才,为灾区发展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坚持培养、引进、稳定并重的思路,以民族文化、旅游和特色产业人才为重点,深入实施“民族地区人才振兴行动”、“藏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行动计划”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等项目,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建设。探索建立省内相对发达地区对老、少、边、贫地区的人才定向帮扶长效机制,实施“边远贫困地区人才援助计划”,持续开展干部、人才定点扶贫、援州援藏工作,建立一批专家服务基地,依托技术推广项目培养、集聚人才。逐年加大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投入,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少数民族人才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本土人才。
(四)统筹使用省内省外人才资源
坚持开放理念和国际化视野,强化人才区域合作,广泛吸引、整合利用省内外各种人才、智力资源,提高人才开发开放度,推进人才发展国际化。加强与援建省之间的人才开发省际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实现人才和智力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区域人才一体化,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人才发展格局。根据成渝经济区的总体规划,以“一极一轴一区块”为依托加快人才资源集聚,构建成渝人才富集区。积极争取国家和东部的人才对口支持,以人才支持带动资金、项目支持。
扩大人才发展对外开放。搭建人才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大与国外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力度,拓宽参与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的渠道。加强与海外著名高校、跨国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在人才培养、引进上的合作,加大优秀人才赴海外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鼓励省内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境)外高水平的相关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支持省内优势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加快培育我省的外向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其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