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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增强推动人才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重点抓好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大工程设计、重点人才培养以及先进典型宣传。建立党委、政府“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发展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健全各级党委抓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直接联系专家、听取专家意见的直通车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二)健全人才管理服务机制。
加快人才立法步伐,及时废除、更新或修改不适应人才发展要求的政策,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决克服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逐步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落实创业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金融信贷优惠政策、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激励保障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创业的政策扶持。制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发展和规范各类人才社会中介组织,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健全人才优先投入机制。
树立人才资本理念,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人才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到2020年政府物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各级财政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引进、培养、激励人才等重大项目的实施,营造鼓励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开发工作。
(四)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改革高等院校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与使用的统一。鼓励实行校企“双导师”培养研究生模式,鼓励研究生选择企业攻关项目作为研究方向,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适用人才。大力推进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共建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推进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孵化基地,建立创新联盟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完善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在职学习、出国(境)深造等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放宽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拓宽海外培训渠道,建立海外培训基地,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和国际人才本土化。
(五)健全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坚持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能力与业绩并重,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体系。坚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业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坚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突出用人单位评价主体作用,形成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多元评价机制。改革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引进和推广国际广泛认可的重点领域人才资质认证办法,克服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制度。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完善科研诚信体系,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把评价人才与发现人才结合起来,重视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六)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办法,推行任期制和聘任制等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制,优先录用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按照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和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才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