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011年04月13日13: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招生 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中职学生 学生自主学习

第三章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根据城乡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等条件,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合理布局中小学,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边远地区办好必要的小学教学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无设防和非重点区域C级及以上危房重建,2013年完成不达标校舍的加固工作。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编制标准配齐各学科教师,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按照国家和省定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教学器材和图书资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2015年前基本配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

加快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新建和扩建学校项目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到2012年全省新增9万个学位,2015年全省中小学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十、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差距

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大薄弱校改造力度,加强软硬件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距。鼓励优质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在集团内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扩大优质学校辐射范围。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招生划片或电脑派位等办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的规定。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办学经费、教师编制、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标准,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域内的公办教师实行“县管校用”。对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评先评优、住房等方面予以优惠照顾。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解决寄宿制学校教师异地任教和支教教师住宿问题。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提升“营养早餐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对路途较远的农村走读生提供接送服务或交通补贴,切实改善农村就学环境。

加大对革命老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县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推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在资金、设备、师资培训、教科研等方面的对口帮扶,提高对口支援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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