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1年04月13日09:1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现代大学制度 教育改革 学校章程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公共教育服务 教育法律法规

 

二 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牢牢把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公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民族教育和国情、省情教育,培养学生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和健全人格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将德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加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注重发挥各门课程的德育功能。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改革德育工作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2.强化能力培养。创新培养模式,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培养,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效果。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到2015年,各市要建设好一批综合性、有特色的素质教育基地,各县(市、区)要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

3.促进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健康第一,建设完善学校体育设施,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规范使用汉字。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

(二)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要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把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证适龄儿童能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幼儿园,到2020年所有乡、镇建起标准化的乡镇中心幼儿园。

2.大力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教育发展规律,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制定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核定收费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合理确定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实施保教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岗位培训,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三)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要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

1.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应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总体规划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城镇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保障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支持边远山区乡镇办好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推行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配齐学科教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学设备、图书、仪器和师资等资源,实行县(市、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合理流动,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探索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农村延伸,鼓励优质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方式与其他学校协作办学。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率先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力争全省有80%的县(市、区)、2020年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择校问题基本解决。建立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通报和奖惩制度。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严格规范义务教育管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补课和乱收费等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的依据,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和奖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区域内重大违规办学严格问责。

发挥政府、学校、社会和家长的作用,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格控制教学中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严格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专项督导制度。

(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高中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以及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发展的重要时期,对提高公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到2020年,要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构建高质量、多样化的高中教育发展格局。

1.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解决公办普通高中建校债务、教师编制等困难。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名校。

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鼓励学校根据各自特点,形成富有特色的多样化办学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积极支持兴办一批以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为特色的高中学校,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为学生发展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建立健全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督导评价制度。

3.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开发建设富有本校特点的校本课程,形成适应不同学生发展需要的多样化课程体系。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发展职业教育对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到2020年,要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需要。

1.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作为重要的发展工程和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支持政策,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构建覆盖城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使各类城乡社会群体,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和下岗、待岗、转岗工人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完善助学金制度,从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让未能进入高中、大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到一技之长。

2.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设置标准,到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标准。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建设,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显著提升职业院校实验实训水平,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率,增强学生动手能力。

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沟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扩大对口升学比例。严格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制定从业人员学习钻研的奖励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营造尊重劳动、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

3.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农业类职业院校和涉农专业建设。改革农业类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灵活的学制和教学方式“送教下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促进校企双方在实习实训、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岗位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调整教学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指标。

(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承担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重大任务。到2020年,要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服务有力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1.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加快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改造。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加强统筹规划,加快筹建我省急需的煤炭、电力、传媒艺术类本科院校,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有1所本科院校和1所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满足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加快发展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物联网、生态环境、现代农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新兴专业。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积极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增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体制机制,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建成学科特色鲜明、具有引领作用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授权的高等学校要积极发挥学科优势,在各自领域建成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在全国同类院校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专业,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其他本科院校加强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高等职业院校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确保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落实教授、名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试行校际学分互认。强化实践教学,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高职实训基地,支持优秀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严格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养成良好学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大学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度,推进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力度。

3.提升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依托科研力量较强的本科大学,整合优势资源,遴选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优势学科,加大投入,重点建设,力争有一批进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行列。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高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加大对优秀创新团队、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4.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资源整合与共享,在山西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围绕与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相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加强联合攻关,承担一批研发项目,形成一批应用性成果,加快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作出贡献。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企业岗位培训、转岗工人和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服务,主动开展送教下乡和农业科技服务。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创新,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七)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所有成年人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1.完善继续教育发展机制体制。省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市县、各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全面推行干部自主选学。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推进学习型县(市、区)学习型乡(镇、街道、社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2.建设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学习网络。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现有教育机构,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以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办好开放大学,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提供服务。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

(八)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

1.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到2015年各市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设一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配足、充实教学设施及康复训练设备,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高等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制定并落实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补贴制度。

(九)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完善培养培训体系,提升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待遇,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聘任(聘用)、评模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2.提高教师队伍水平。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创新教师培训制度和培训模式,建设一批教师培训基地,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大校长、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力度,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教学名家。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依托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推行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建立职业院校特聘教师制度,拓宽职业学校面向企业和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渠道。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实施“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声誉、对优秀人才有较强凝聚作用的领军人物。建设一批教学科研优秀团队。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全面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素质。

3.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农村学校教师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骨干教师培养遴选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农村学校教师津贴补贴政策。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定期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推动教师区域内合理配置和流动。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编制定期调整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结构比例,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形成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城镇新聘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推广顶岗支教实习模式,置换农村一线教师到师范院校进修。

建立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建立并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中小学校长。

(十)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到2020年,要形成覆盖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1.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形成覆盖城乡,满足学校、社会、家庭需求的远程教育网络。整合资源,加快山西教育骨干网和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建设,推进信息系统按标准化要求互联互通。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实现中小学班班多媒体教学。

2.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各类教育资源库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学习等方面的应用水平,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3.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数据中心和数据采集与技术服务系统,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建成教育发展监测、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和教育电子政务协同工作系统。建立统一的政务门户,建设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教育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信息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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