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乘势而上,克难奋进,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2010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全市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抢抓历史机遇,全力推进一体化建设。
按照提升岛内、拓展岛外的要求,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多渠道筹集256.5亿元资金,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和债务本息的按时偿还。加快城市拓展。按“四高”要求,建设好岛外新城区,完善公用配套,市政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继续向岛外延伸布局;高标准推动旧城旧村改造和观音山、湖边水库等连片开发,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厦安厦成高速、厦漳跨海大桥、厦门火车站改扩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环东海域片区、海峡论坛会址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确保环岛干道、海翔大道等主要道路如期建成。优化城市环境。继续实施海域水体环境治理,加快北溪饮水左干渠改造二期、莲花水库的建设;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城市主干道及重要节点景观美化工作,提升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村创建水平;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民防灾减灾体验馆,开展海堤、水库除险加固,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强化资金运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争取中央对我市的增投;完善土地收入分配机制,加强市区联动,建立高效统一的开发建设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使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和建设。
(二)紧抓第一要务,全力提升产业发展实力。
积极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领域,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必要的财力支持产业链的发展,形成一批集中度高、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产业集群;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兑现各项政策和资金,帮助企业做强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用好金融业等扶持政策,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来厦落户,鼓励厦门银行等异地拓展;加快会展三期建设,继续办好第二届海峡论坛、投洽会、台交会、旅博会等重大会展活动,促进旅游业更快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安排科技创新与研发专项资金4.2亿元,重点资助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加快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建立高新技术创投基金,促进各类创投企业成长壮大;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支持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创意研发、工业设计等新型服务业发展;资助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能源项目的研发、推广、应用。完善财税政策体系。继续实施一系列帮扶企业的政策,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加大支持、加强服务,引导高附加值、高税利的大型项目发展,培育新的财政增长极;完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高质量技术创新人才和领军型创业人才来厦,构建海西人才创业港。
(三)狠抓民生投入,全力建设和谐美好家园。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确保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全面落实。健全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落实信贷、补贴等扶持措施,增强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民众的就业创业能力;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长效机制;整合资源,强化紧缺工种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满足市场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平稳做好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加快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进一步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探索“民办公助”的养老扶助模式,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对重度残疾人实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居家护理补助,在社区医疗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发展绿色公交,继续对公共交通予以补贴,建设更多人行天桥,更好方便市民出行;规范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安排支农资金4.8亿元。加快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对台农业交流和合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鼓励发展都市型和生态休闲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持续促进农民增收;高水平实施旧村改造,完成老区山区村饮水安全工程,尽快改变农村面貌。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安排教育支出14.5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震抗灾能力;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中小学合格校的建设;落实好中职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杂费以及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等政策。安排文化支出2.6亿元。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善基层文化服务网络;做好第三届文博会、中国国际钢琴比赛等大型活动资金保障。促进“健康城市”建设。安排卫生体育支出8.9亿元。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民众的水平;建设市运动训练中心等项目,支持举办海峡杯帆船赛、厦金海峡横渡、马拉松比赛等赛事;完善群众体育设施,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健康城市”品牌。
(四)长抓体制创新,全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增强公共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深化财政改革。适应岛内外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基建资金纳入集中支付,公务卡使用扩大到镇、街;完善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平台运作,扩大范围和品种,提高采购效率。加大部门结余资金统筹力度,2010年部门预算累计动用历年结余0.7亿元。转变理财观念。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努力扩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综合运用特许经营权、财政贴息等多种政策手段,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强化财政监管。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提升管理实效;加大对民生及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精心组织《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的实施,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合法权益;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建成投入运行,实现财政经济数据的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动态分析和实时监控。
各位代表,201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增值税转型
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
“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是财政部、商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出台的一项惠民惠企政策。政府通过引导和组织企业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产品,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家电产品的,财政给予13%的补贴;对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的,财政给予10%补贴,每辆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对购买摩托车,财政给予13%的补贴,每辆最高补贴额不超过650元。上述所需财政补贴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3、重点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资金
重点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资金是指市财政设立的、借给企业临时周转的应急资金,主要是为帮助企业避免因暂时性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这项措施有利于帮助企业维护融资信用,继续获得银行融资支持。
4、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债券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发行费率为0.5‰,发行时一次性支付。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债券的债务人,须按时足额将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上缴财政部,由财政部代为偿还。2009年,我市通过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8亿元,用于以下公益性建设项目: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项目0.5亿元、高集海堤原水管道迁改工程1亿元、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1.5亿元、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厂项目0.5亿元和城市快速公交(BRT)项目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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