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 10.84 亿元。其中:安排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支撑和自主创新资金 3.2亿元,支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风险投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安排应用技术研发、自然科学基金、专利发展资金2.67 亿元,支持增强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安排2900万元,用于科技富民强县、科普惠农示范工程,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安排4700万元,支持省科学院科研平台、省医科院产学研基地及角膜病研究中心建设。安排1.99亿元,继续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开发及国家信息通信创新园建设。安排9600万元,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引进 8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安排泰山学者、驻鲁两院院士、首席技师、鲁南经济带和黄河三角洲人才等方面建设资金 1.26亿元,充分发挥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技能紧缺人才对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支撑作用。
(五)着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33.84亿元。其中:安排20.8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6.47亿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00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安排7000万元,用于地方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安排1.49 亿元,逐步向城乡居民提供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 元。安排6295万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1.97 亿元,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整修、设备配置以及乡村医生培训给予补助,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安排 3.03亿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事业和中医事业发展。安排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检验及药品抽检经费等1.41亿元,维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继续安排城市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计划免疫、结核病防治、残疾人康复等3.78亿元,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六)加大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投入。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17.17亿元。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安排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1.5亿元,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对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予以补助。安排技能扶贫、高级技工培训和就业管理等经费8900万元,重点支持城市低保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提高就业技能,促进脱贫致富。安排7000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农村低保补助6.76亿元,将保障标准由1000 元提高到1200元。安排 9700万元,支持19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安排1560万元,用于重度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安排2.32 亿元,提高建国前老党员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安排省属城市低保人员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资金 1.97亿元,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三是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安排社保基金征缴能力提升和做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奖励资金 4600万元,省属特困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属地统筹及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重点烈士陵园修缮等经费7907万元,救灾资金 1500万元。继续安排廉租住房建设奖补资金 5000万元,引导各地加快推进安居工程建设。
(七)支持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6.65亿元。其中:安排 1.04亿元,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送戏下乡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5833万元,对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及省博物馆运转和省档案馆新馆建设给予补助。继续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1.96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征集、艺术创作及人才培养、网络文化建设、泰山文艺奖等9738万元。安排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第二届省老年人运动会、第八届省残运会、民族运动会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等补助经费5420万元,保障相关赛事顺利举办。安排1.56亿元,继续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重点帮扶,对各地帮助困难企业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给予奖励。
(八)继续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项目188.07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2.21 亿元,主要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的困难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68.12亿元,主要用于弥补税费改革后基层经费缺口;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奖补”资金 64.71亿元,主要用于巩固完善促进县乡科学发展的“五个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工资性转移支付39.98亿元,主要用于帮助困难地区保证工资正常发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贫困县社会事业发展。同时,安排基层政法建设专项补助等经费9.39亿元,主要用于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省级配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安交警专项经费等,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
另外,按 2009 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安排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2.46亿元。安排预备费 5.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出台的政策性增支、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
按照以上收支安排意见,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10年省级当年一般预算收入258.44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市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204.91亿元,收入共计1463.35亿元;省级当年财力安排支出634.01 亿元,加中央专款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以及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等829.34 亿元,支出共计1463.35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在上述支出中,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省本级的当年一般预算支出为470.60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4.2% 。其中:农业支出85.14亿元,增长5.6% ;教育支出62.81亿元,增长5.6% ;科技支出9.90亿元,增长4.4% ,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10年预算收支任务较重,各级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握积极作为、科学务实的工作基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契机培植壮大财源。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直接、运用灵活、定点调控的优势,把转方式、调结构与增财源紧密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大力培植高效支柱财源,巩固壮大优势特色财源,支持抓好新型后续财源,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和财源体系,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规模,调整公共投资结构,引导社会投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全面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努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居民收入分配调节,做好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完善市场体系,进一步刺激消费。积极运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出口信用保险补贴等手段,支持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二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管好用好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运用财政投入、税费优惠、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手段,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保障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积极推动重点区域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税激励政策,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创新财税引导机制,提升各类园区建设质量,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和财源增长“隆起带”。
(二)下大力气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增收节支目标落到实处,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完善税源控管体系,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变相减、免、缓税问题,加大税收稽查特别是对高收入群体和特殊行业的监督稽查力度,堵塞税收流失漏洞,确保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强化财政收入“两个比重”考核,重点考核主体税种增长情况,促进税收尤其是主体税种收入快速增长。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重点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并将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增强政府统筹安排各项收入的能力。三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今年省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比现行定额标准压减5% ,出国(境)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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