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云
违规收取定金
为何屡禁不止?
不仅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全国不少城市在开发商违规收取定金方面也采取了明令禁止的态度。尽管禁令不少,但仍有很多开发商在定金的收取上,巧立名目、花样翻新,从品种到数量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其中很重要原因就是买家的心理诱导。
随着近几年楼市的持续升温,定金更是购房的一个筹码,定金不但要交,对于住房心切或投资心切的消费者来说,交了定金似乎来得更踏实更有保障。同时,在开发商的“下定即可享受9.5折优惠”、“下定的VIP客户可享受优先选楼权”等广告词诱惑下,买家更是甘愿拿出几万元的定金。“这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楼好卖了,买家自然会愿意交定金”。粤沛地产副总经理黄春分析。他说,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收取买房人认购金这种做法,其实是在打“擦边球”。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但属于认购房屋而收取的订金,购房人是随时可以选择退房的。
此外,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政府及有关部门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禁止开发商违规收取定金也成为定金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了规定还必须有实际行动,有关部门必须不定期抽查,并对违规现象及时进行相关处罚,方可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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