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都跑到大城市去住“贫民窟”已证明是一条死路
以“县镇化”承载新生代农民工的未来
●摘要
我们听得太多“城市化”,以为农民工都需要如拉美国家那样,跑到大城市去住“贫民窟”,其实这早已被证明是一条行不通的死路。新生代农民工将是“新县镇”的主人、建设者和产业工人。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23条,出现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的重要论述。可以看出,县、镇发展正在成为中央政府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农民工问题集中表现在城镇化与工业化的背离上
城镇化与工业化背离这一严重的问题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算起,已经持续快20年了。在大、中城市,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可以“工业化”,成为产业工人,但是却不能“城市化”,成为市民并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进入21世纪以来,大、中城市由于产业升级原因,逐渐降低了对农民工的需求。同时,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也使得国内的需求不振成为危及经济发展的致命问题。因此,县、镇的发展凸显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问题。一号文件因此强调“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从而为农民工问题的彻底解决带来了机会。
县镇发展包括县镇经济和“县镇化”两个内容。
县镇经济解决的是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我国的农民工数量约在2亿以上,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6—35岁)大约在1.5亿。绝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将不可能回乡务农。因此,他们事实上就是城镇的产业后备军。在计算失业率的时候应该将他们统计在内。但是,由于大、中城市的就业释放已经基本稳定,劳动力需求甚至还有下降趋势。因此,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唯一希望就只能寄托于尚未开发的县镇经济。我国许多县镇经济萎靡的真正原因并非表面的没有“产业集聚”,而是根本不具备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以致当地的民营企业都难以实现孵化、增长和集聚,更不用说“产业转移”。其根本原因之一是各级政府长期的基本建设投资向大、中城市倾斜的政策。中央政府向直辖城市倾斜,地方政府向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倾斜。由此导致县、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落后,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各级政府真正应该做的是“矫枉过正”,将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向县、镇的交通、通信、自来水、电网、燃气、住房、金融、保险等软、硬设施倾斜。如此改善了县、镇的投资环境,自然不愁县、镇经济发展不起来。一旦数以千计的县、镇实现了经济起飞,就可以释放无穷的就业机会。“新生代农民工”的失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县镇化”将解决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户籍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
过去我们听“城市化”太多,以为农民工都需要如拉美国家那样,跑到大城市去住“贫民窟”。其实这早已被证明是一条行不通的死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下,我国农民工的出路在于“县镇化”,而非“大、中城市化”。因此,建设好“新农村”与建设好“新县镇”同样重要。这是因为只有2000多个县、16000多个镇建设成为了“新县镇”,才可能容纳数以亿计的“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家属转移、搬迁到县、镇,成为“新市民”。值得欣慰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对此是有备而来,针对性很强。户籍问题,要求“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社会保障问题,要求“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住房问题上,“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县、镇的住宅建设应汲取大城市住房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如果县、镇房价仍然被地产商控制、操纵,过高的房价势必成为农民工县镇化的隔阻。
当然,政府要正确“投资”的事情还很多。如位于县、镇的医院、学校、体育馆、福利院、广场等公共福利场所,都需要各级政府本着向大、中城市“看齐”的原则,精心投资、精心建设。千万别再搞“二元投资”、城乡歧视了。
而新生代农民工,将是“新县镇”的主人、建设者和产业工人。他们在县、镇有住房、有保障、有工作,为此将可以告别“荡秋千”式的打工方式。而他们的父母、他们的故乡就在附近的农村,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往返。(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 胡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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