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00六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对标签、每千克月饼销售包装容积、总砷、铅、山梨酸、苯甲酸、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广东、江苏、四川等四个省市流通领域的十八家经销单位销售的五十一组月饼进行了质量监测,品种包括京式月饼、广式月饼、苏式月饼等多种类型,涉及五十一家生产企业。 结果显示,五十组月饼内在质量合格,三组月饼标签和包装不合格,质量监测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八,比去年提高三点六个百分点。
据介绍,对本次监测中标签不合格的月饼,监测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责令经销单位暂停销售,限期改正;对质量不合格的月饼,监测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责令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处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根据本次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月饼市场检查,确保月饼市场消费安全。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突出加强对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价实不符、搭售其他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月饼质量监测,依法打击月饼经销中的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退市月饼的跟踪监管,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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