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今年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51起。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还通报了通威股份总经理管某某利用他人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交易“通威股份”股票等6起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的行政调查及移送处理情况,并公布了对马中文等人内幕交易案和东盛科技违法违规案的处罚情况。
内幕交易呈现四大新特点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以股权分置改革为标志,全流通以后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四方面较大的变化: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扩大趋势,涉案主体更加多元和复杂,有个人,有企业,有公职人员、重组方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也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关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交易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内幕知情人通过控制自己亲属的账户或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交易已经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加大打击力度
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今年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51起,占今年新增案件近60%。
资料显示,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新增564起案件的40%。其中,立案61起,非正式调查16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重点查处了杭萧钢构、延边公路、中关村、高淳陶瓷、中山公用等一批大要案件。今年以来,按照年初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措施抑制内幕交易
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内幕交易问题,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和预防措施,对抑制内幕交易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快速反应机制的优势,严厉查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证监会建立了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协作配合、快速反应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加强对媒体信息的跟踪,不断拓宽和完善情报渠道,发挥证券犯罪侦查局证监会、公安部共管的体制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内幕交易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2008年以来,证监会调查的内幕交易案件是2005年-2007年三年的两倍,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达到之前三年的三倍。从已判决的案件来看,涉及金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亿元,涉及刑期最高为九年。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法制完善,抑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和知情人登记等监管制度,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合作,完善多部门的联动监管机制,构建综合防控体系。
三是拓宽执法宣传模式,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强化教育预防。通过介绍内幕交易典型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端正法制观念,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市场的发展,内幕交易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越来越强,使得内幕交易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认定处罚难度也不断加大。”这位负责人说,证监会克服困难,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依然坚定。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严厉依法查处内幕交易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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