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下发资产证券化产品将向个人开放最低认购门槛为100万元
本报讯 曾经面对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向个人投资者开放。这是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得的最新信息。
据悉,最新版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近日已下发到部分证券公司。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将鼓励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化发展,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近来,监管层推行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脚步明显加快,这意味着停滞已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即将再次开闸。
据透露,该征求意见稿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管理者提出更严格的风险控制要求。与此前业内讨论的旧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计划管理人的职责,对证券公司的职责、宗旨、移交、风险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新版征求意见稿,计划管理人必须履行七项职责:发行受益凭证,设立专项计划;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受让、管理专项计划资产;按照约定向受益凭证持有人分配收益;按照约定召集受益凭证持有人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聘请专项计划的托管人、基础资产服务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职责。
业内专家表示,这些针对市场参与机构的严格规定,主要是确保产品上市后存续期内现金流回收的安全性。
征求意见稿还对基础资产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可以为债权类资产或收益权类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同一类型多项财产权利构成的资产组合;基础资产的收益可以来源于基础设施收入、交通运输收费收入、租赁收入、应收账款等。
从征求意见稿对投资者的规定来看,该市场主要针对机构投资者,但也不排除个人投资者。资产证券化产品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而此前该市场并未对自然人开放,也没有对认购设置较高门槛。
资料显示,早在2005年9月,中金公司推出“中国联通(8.42,0.06,0.72%)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募集资金103.15亿元,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规模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和企业单笔直接债务融资。2005年12月26日,广发证券推出首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莞深高速(12.85,0.03,0.23%)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之后,中信证券(86.00,1.09,1.28%)、东方证券、东海证券、华泰证券等券商也纷纷发起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这类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大多在深沪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交易。记者 吴清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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