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针对有媒体关于财政部按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发行业务经费用于职工发放福利的报道,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国债业务经费没有用于职工补贴。
该负责人介绍,国债业务经费是完成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的基本保障,而通过提取国债发行手续费方式安排国债业务经费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部门的通行做法。1994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每年按凭证式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业务经费,用于国债发行中的宣传、会议、培训、零星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据了解,2006年财政部提取国债业务经费885万元,实际支出377.8万元,支出明细情况是:宣传费257.2万元,培训费及会议费86.8万元,零星设备购置12.5万元,差旅费16.2万元,汇划费5.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7.2万元,上缴国库。
该负责人强调,由于金融市场变化频繁,国债业务经费中的宣传和培训以及各种交流沟通会议等项支出难以准确预测。为规范国债业务经费管理,财政部制定了《国债业务经费管理办法》,一直严格规范使用国债业务经费,今后将继续加强该项经费管理。(记者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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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财政部在2006年部门预算之外,按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发行业务经费885万元,这笔资金被用于职工补贴、宣传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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