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新难题:如何协调规模控制和地方经济发展?
我国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围填海活动,到上世纪末,沿海地区围填海造地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围填海230至240平方公里。 正是考虑到保护海洋环境,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国家每年对围填海规模都控制在100多平方公里左右。可是,沿海地区土地有限,向海洋要地是必然选择。如何协调规模控制和地方经济发展?又成了海洋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新难题。
在离玉环县漩门湾截断入海口的这座堤坝的不远处,记者看到,漩门湾靠近内海的一侧,原本宽阔的海面,现在变成了一条河道,在这条河道的一边,施工机械正在平整土地,修建道路。远处一排排厂房已经建设完毕,从路边这块宣传牌上的工业新城,都市新区这些字样,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刚刚建好的工业开发区,当地的居民这样告诉记者。
村民:“原来这里全都是大海,是大海填起来的。”
记者:“原来海在什么地方?”
村民:“原来大海就在那个小山,这些厂房全都是大海。”
据了解,建造这个工业园区就填海造地两万多亩。浙江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工业用地非常紧张,土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
乐清海洋局长:“七山,二水,一分地。”
人多地少,经济高度发达,土地自然就成了寸土寸金的奇缺资源,其价格也就水涨船高。因此许多地方就把视线投向了海洋,热衷于围海造地,乐清市海洋局的负责人倪孟乐这样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在当地围海一亩的成本一般为20万元,填海一亩为30万元,而当地的土地价格为每亩80至100万元。利润最少也要达到每亩60万以上。
“(利润)可以翻了两倍。”
正因为现实中的需求以及围海造地中存在的巨大利润,使许多地方政府热衷于围海造地。供和需存在着巨大的矛盾,这让倪孟乐头痛不已。
乐清海洋局长:“有些老板企业家也想围海,第二个是创业干部也想围海,第三个是老百姓也想去围(海)。”
国家海洋局海域与岛屿司海域管理处处长李文君:“海域使用金的标准,包括海上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都偏低,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经济建设与海洋争地也是海洋管理中的突出的矛盾之一,在乐清湾海边,记者看到到这里利用海滩建起了一个大型的发电厂。
电厂负责人:“原来老百姓有个说法,停三(天)开四(天),基本上当地(工厂)是四天有电,三天没电。”
在浙江的沿海地区,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快,工业发达,用电量奇缺,不得不经常向省外调电,以缓解供电量上的不足。
电厂负责人:“沿海燃料运输比较方便,因为电厂一天耗煤量都比较大,像我们这个电厂,大概要耗用两万吨的煤,需要沿海一个建港口的地方。”
建设电厂就要围海造地,这不得不让许多地方的海洋管理部门,在经济建设和海洋保护上做出艰难的选择。
乐清海洋局副局长伍善庆:“经济发展是个硬道理,特别是我们这个港口的深水资源,从科学发展观这个道理来讲,你把这个深水资源不开发出来,价值就没实现。”
据了解,由于温州的经济发展迅速,现有的码头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港口运输的需要,港口的码头必须向乐清湾深水区进行转移扩建。
“我们现在(港口)已经是满负荷运行了。”
针对地方经济建设和海洋保护之间的矛盾,伍善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提出了以退促保的新的思路。
伍善庆:“我该建设的地方我让你建设,不该建设的地方要保证渔业生产的我必须要保住,虽然我退出了这一块保住了那一块,不然的话有可能海洋经济、临港经济会遍地开花。”
李文君:“科学有序适度的围填海造地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如何科学有序适度的围添海,对我们管理工作也是一个新的课题,像浙江地区提出的以推促保,山东地方提出的集中集约用海,其实就是体现了一个区域发展,不要分散发展这么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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