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日电(记者阮煜琳)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建设用地也日趋紧张,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各地纷纷“向大海要地”,围填海工程也日益增多。国家海洋局官员今天明确表示,要保证重大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积极推动已批准的涉海工程尽快开工。
截至目前,国务院批准了上海洋山港、杭州湾跨海大桥、曹妃甸首钢搬迁等八十三个建设项目用海,其中七十一个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国家海洋局近期出台了十项政策措施。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清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保证重大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对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可分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国家批准后,可以先开展围填海活动,然后再根据区域用海功能布局和实际用海面积,为项目单位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开始大规模围填海造地。据统计,从一九四九年到上世纪末期,中国沿海地区围填海造地面积达到一点二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围填海二百三十至二百四十平方公里。根据各地建设用地需求和发展趋势,今后一段时期,沿海各地计划围填海面积还在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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