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林业各项改革,进一步理顺林业体制机制
(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确保5年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省份,抓好配套改革,抓紧建立审批程序简便、农民满意的采伐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抓紧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健全森林保险制度和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已完成改革试点的省份,全面推进主体改革。其他省份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六)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规模。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尽快报批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力争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七)积极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总结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经验,提出深化改革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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