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一 诚通模式:蛇吞象的失败
时间: 2005年
重组双方:中国诚通集团华源集团
重组过程
2005年11月初,国资委“钦定”诚通集团,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之一的诚通出面,全面重组华源。
经过国资委的协调,华源、诚通等各方达成一套重组相关的共识。初步方案是:由国资委出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授信50亿元人民币政策贷款给诚通,诚通将这50亿元投入华源进行重组。注资后,诚通取得对华源的控股权。国资委已和国开行签订了《支持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诚通也与国开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重组结果
国家开发银行迟迟没有正式批准给诚通授信的50亿元贷款,并且认为,国资委无法以自身信用为华源担保。诚通因此不得不退出重组阵营。
败因分析
华源重组中,诚通的出局从表面上看是因为资金问题,但实际上是国资委指定重组主体,整合央企的思维模式的一次失败。有600多亿元总资产的华源重组案可谓是央企重组的一个大标本,诚通重组华源的失败,意味着国资委或许将重新讨论央企重组问题,换一种新的改革思路。
样本二 鞍本钢模式:地方决定中央
时间:2005年
重组双方:辽宁鞍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重组过程
2005年8月,经由辽宁国资委做媒,鞍钢与本钢联合组建鞍本钢铁集团正式挂牌成立,在重组时,双方首先实现四统一的“联合体”,所谓四统一即是规划、研发、营销和统计的合一,此后再逐步实现资产的实质性重组。
重组结果
目前,双方的采购和销售还没有合在一起运作,而鞍本钢至今还没有进入资产重组的实质阶段。
败因分析
之所以两家企业至今仍是联而不合,这与鞍钢集团和本钢集团分属于不同出资人有关,这将直接影响重组后的鞍本集团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税务分配问题,鞍钢集团为央企,出资人是国务院国资委,而本钢集团的出资人则是辽宁省国资委,合并后的利税如何分配,是归中央还是辽宁省?或者按照比例来划分?这个问题迟迟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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