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国企改革新政公布 700亿元国资3-5年内上市
上海国资将向总承包商总集成商转型
上海国资重组进入实施阶段 3-5年保留30-35家
上海国资布局将向四类企业调整(附国资集团主业明细)
昨日,上海公布了该市国资改革路径指南——《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上海国资国企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走上市发展道路;建立一套参照上市公司监管的国资监管制度;国企经营者选聘、评价考核、主业投资权、资产处置权四大权力将交给企业董事会。
力争实现五大突破
根据意见,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将力争在改革途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五个方面实现突破。
首先,将在目标上更强调企业重组的开放性和市场化,打造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上海市国资委主任杨国雄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国资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上海国有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吸引中央企业、全国地方企业及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本市国企重组,大力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其次,在途径方面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走上市发展道路,实现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意见提出,上海将按城市产业发展和国资布局调整要求,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优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结构。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资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创造条件实现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要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造。
第三,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更加强调加强分类管理,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意见提出,上海将按产业类、资本经营类、金融类和公益投资类等不同类别企业,分类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外部董事、监事制度,取消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上海市委组织部秘书长冯伟表示,国企领导人的社保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都将全部转到企业,退休也在企业办理手续,将企业干部和党政干部的管理完全分开。
第四,强调落实各类国资的监管责任。意见提出,要建立一套参照上市公司监管的国资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全面覆盖、权责明确的国资监督和运营体系,创新国资有序流动的机制。
第五,加快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改革重组。意见提出,企业(集团)在实施整体上市过程中或核心业务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可将非主业资产、存续企业移交给有条件的资本经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转型发展或实施专业化处置。
国资委拒当“幕后主使”
杨国雄表示,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已经启动,但上海国资委并非如外界所传言的那样是重组的幕后主导,而只是起“引导”和“推动”作用。国资委也没有设定企业重组的具体“指标”,此次上海国资重组的三部曲是:企业之间“谈恋爱”,然后才是国资委引导,最后是市政府批准。
杨国雄透露,上海国企重组没有预定指标,但制定了3-5年的目标。
对于上海国资共有700亿元需要在今明两年内“资产证券化”的消息,杨国雄表示,这一具体数字来自媒体的计算。根据《上海市十一五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2010年上海国资至少将有30%以上的经营性资产集中到上市公司,而目前上海71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占比为20%左右。也就是说,两年内上海还需上市7264亿元经营性资产的10%,约700亿元。
对于国企负责人的薪酬问题,杨国雄表示,在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47家企业中,2006年平均薪酬为税前40万元,2007年是43万元。“其中也有高低差别,最高为70万元,最低为15万元”。杨国雄称,下一步国企改革,经营层要实施市场化招聘,薪酬制度也要“市场化”,“市场化招聘来的总经理,可能比董事长的薪酬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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