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科招生实现“三结合”
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解读】
录取成绩权重自主确定
新京报:纲要提出,普通本科招考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也要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怎样结合?由各地自己把握吗?
张力:可能会有一个可参考的制度办法,但最终学校怎么参考,其中权重有多大,可能会由录取学校事先跟教育行政部门来确定,否则随便录取学校来定一个规则,那就有悖于整个多元录取机制在省级统筹下运作的初衷。但这些也要在试验中取得经验。一般而言,学业水平考试和非选拔性考试可以由考试机构来测评,也可以由省里机构组织,也可能由学校来组织。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点
1逐步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
2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
3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4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
5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
6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7建立健全多元录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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