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熊丙奇: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尚难回应公众质疑
本报记者 丰捷
传闻已久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11月8日由北大招生办正式公布。此举会对持续推进同时也饱受争议的招生体制改革产生何种影响?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11月9日明确表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尚难回应公众质疑。
北大公布的实施方案,似乎回应了此前关于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质疑,但熊丙奇直言,这些举措能否真正保证校长实名推荐的公平公正尚需观察。就推荐中学的资质评审来说,是依照教育声誉、学术声誉,还是与大学的亲疏关系?是由大学行政领导对其资质进行评判,还是由独立的教授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进行评判?鉴于大学与中学存在的各种问题,人们对资质评审可能受非教育因素干扰的担心并没有消除。
在熊丙奇看来,推荐信息的全面公开,是保证招生透明、公正的必然要求。而鉴于此前高校自主招生公示、加分公示存在的信息简单化、粗陋化问题,熊丙奇认为,北大提出的信息公开,更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公示信息能否尽量完备,比如推荐学生的信息,除姓名、学校、科类、男女外,能否包括中学各学年各科成绩、获得各项奖励的情况、校长的详细推荐评语;二是公示能否真正做到公开,即除了在高校自己的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外,能否借助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对于弄虚作假的处理,熊丙奇认为,北大的方案有些“轻描淡写”。发生在校长实名推荐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本质上是高考作弊,当以高考作弊论处。可是,北大对这一行为可能实施的处罚,仅仅是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以及取消学生的资格,这几乎就是“零处罚”。
熊丙奇表示,作为一项改革尝试,要树立其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必须关注每一个细节。对于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如果北大要使其成为一种可以持续推进的招生改革模式,就必须进一步改革校内教育管理制度,摆脱行政因素对招生的干扰;必须完善信息公开环节,详尽地公开接纳推荐生的标准,以及考生的全面信息;还应将推荐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公之于众,并报教育部门、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假如无法做到这些,那么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将存在腐败可能,难以得到公众的信任,这也将影响到大学的教育声誉。(本报北京11月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