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2007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指南》包括发改委07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的涉农投资主要项目。依不同的投资方向,分为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类、改善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四大类,共涉及41个项目。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项目,着力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粮食稳定生产、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项目基本情况
大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是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促进灌区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自1996年起,国家组织实施了以节水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渠首工程、干支渠(流量在1立方米每秒以上)及其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支渠以下渠道及建筑物由地方安排投资建设。“十五”期间,国家共对306个大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水源和干支渠工程状况有了明显改观,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对灌区渠首、干支渠及其建筑物等骨干工程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解决部分灌区的“卡脖子”和病险问题,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灌区生产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灌区管理制度改革,扩大用水户参与,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田间节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加强灌区用水计量,提高灌区整体效益。规划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初步安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重点支持前期工作充分、项目管理规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并适当向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倾斜。
申报要求和程序
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属基本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灌区管理单位应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商水利厅(局)审批,并列入本省基本建设计划。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括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水价改革等促使灌区良性运行的内容。
在项目申报和审批上,由灌区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审查后,于当年3月份前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根据各省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和资金可能,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应提交经审批的以下文件和材料: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和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审查意见(含省级项目主管责任人);省级有关部门对承担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该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为:东部地区1:2,中部地区1:1,西部地区2:1。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由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工作。(中国发展门户网 王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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