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4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友协)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全国友协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所属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全国友协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了集中核算制度,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民间外交工作任务的完成。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6.6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截至2008年底,全国友协项目支出净结余106.6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未将各地区业务部取得的自费团组收入1153.66万元纳入本级统一核算和管理。
2008年至2009年,全国友协将各地区业务部承接来访或出访“自费团组”取得的收入1153.66万元作为捐赠收入,在所属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核算,2009年底结余259.45万元。
(三)扩大范围支出80.08万元。
2009年,全国友协在人员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57.55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2.53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22.49万元。
2009年,全国友协住房公积金预算120万元,实际支出142.49万元,超预算支出的22.49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挂账。
(五)动用机动经费147.35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2009年,全国友协在未报财政部备案的情况下,动用 “部门机动经费”的全部预算147.35万元,弥补公用维修、路灯改造工程等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不足。
(六)3个自筹基建项目程序不合规。
2008年和2009年,全国友协未按规定报经审批,自行安排“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和职工健身中心工程”和“中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这两个项目及另一办公楼地下室加固改造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进行初步设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也未进行招投标。
(七)所属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少计合作项目收入20.1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在与其他单位合作办理学生赴美文化交流实习项目中,少计按合同约定应取得的中介服务费收入20.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在编报以后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对未将取得的“自费团组”收入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规范该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将结余纳入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和数额执行,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动用机动经费未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对自筹基建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对所属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将劳务收入纳入账内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全国友协应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结余资金,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并加强合作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国友协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国友协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已将该项结余资金纳入2010年度预算安排;对未将取得的“自费团组”收入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正在制定整改计划;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正在研究加强经费开支管理;对住房公积金超预算的问题,已调整账目;对动用机动经费未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已补办备案手续;对个别自筹基建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提出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已将应计收入纳入收入核算。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以下分别简称贸仲委、法律部),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贸促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贸促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9 317.1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1 300.97万元;贸促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1 751.8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565.2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贸促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31 817.1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0.9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20.8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4.52%,查出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877.7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790.41万元。上述问题对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公房,租金收入227.40万元由所属单位使用。
2009年,贸促会未经财政部批准,将部分公房交由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房屋自管服务社对外出租,租金收入227.40万元用于这两家单位的日常开支。
(二)扩大范围支出230.34万元。
2009年,贸促会用预算资金为所属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商会缴纳国际商会会费折合人民币161.42万元;支付非财政补贴出国展览会项目经费38.47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30.4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三)按规定,所属贸仲委执收的仲裁收费属于应上缴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贸促会未按规定将2009年仲裁收费4429.01万元上缴国库,而是直接上缴了中央财政专户。
(四)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83.85万元。
2005年至2009年,所属4个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83.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购买购物卡等。
(五)部分资金和投资的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
1.贸促会将2003年以前收到的房屋修缮费等专项资金975.31万元,交由所属房屋自管服务社管理和使用,未按规定纳入会本级账户核算管理。
2.所属贸仲委将其2008年和2009年收回的385万元权益类资金,未按规定作为事业基金,而是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将其未经批准出资210万元成立的3家分会的投资情况也放在往来科目核算,未纳入决算报表。
3.所属法律部未按规定将2004年至2007年的项目结余资金4617.72万元,转入净结余,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其2000年接收的部分对外投资及其分红也一直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4.2009年7月,所属中国国际商会未将品牌服务费收入15万元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而是汇给其所属环球商务国际旅行社。
5.所属专利商标事务所未经批准于1998年在香港合资设立的公司,一直未纳入该所合并报表反映;该所未经财政部批准,2009年分3次借款给贸仲委2600万元,用于弥补其预算经费缺口。
6.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及房屋自管服务社未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于2004年1月共出资5000万元设立公司。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公房的问题,要求向财政部备案;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对仲裁收费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要求缴入国库并调整账目;对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令相关单位加强财务报账审核管理;对将专项资金交由所属单位管理使用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款收回会本级核算管理,并调整账目;对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及分红等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全面反映对外投资和分红情况。对其他问题,要求贸促会责成有关单位收回借款、补办手续,对款项进行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贸促会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使用、发票报账和非税收入等管理,并加大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贸促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贸促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将用于非财政补贴出国展览项目的38.47万元,作了调账处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贸促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贸促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