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三峡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三峡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354.3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642.76万元,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三峡基金)4711.56万元;三峡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627.9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26.3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了三峡办2009年的全部部门预算支出。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6万元,其中2009年47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6%;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2 982.5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201.1万元。上述问题对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所属单位收入4024.94万元、支出3367.98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在三峡办2009年度部门预算中,未包括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这4个单位当年收入4024.94万元、支出3367.98万元。
(二)在三峡基金中安排一般工作经费12 092万元。
按规定,三峡基金只能用于三峡工程支出,但三峡办在2002年至2009年的三峡基金收支预算中,安排三峡办稽查组工作经费、会议费、调研费和培训费等工作经费共计12 092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涉及金额3500.08万元。
1.2002年至2009年,三峡办综合司等内设部门采取以拨代支方式,把本级管理和承担的6个项目资金中的516万元转移至4个所属单位。至2009年底,相关内设部门已从中报销交通费、会议费等支出269.98万元。
2.2000年至2009年,三峡办在三峡工程施工区外生态环境补偿费中,按自定标准5%提取管理费1804.5万元。截至2009年底,用于三峡办水库管理司的差旅费、调研等支出954.42万元。
3.2004年,三峡办将三峡移民培训中心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预付培训费名义出借给云湖度假村,每年收取资金占用费50万元,用于该办在度假村的有关开支。审计署2005年曾指出这一问题,但三峡办一直未收回上述资金。至2009年底,三峡办收取资金占用费共计289万元,用于会议支出及发放职工补贴等274.14万元,包括规范津贴补贴后向职工发放的实物等支出38.78万元。
4.2008年,三峡办未按进度拨款,将三峡工程论证及可行性研究结论阶段性评估项目经费1901万元一次全额拨付项目承担单位,且同时列作支出。该项目已于2009年底基本完成,在项目承担单位结余资金890.58万元,占该项目预算的46.85%。
(四)将本级收入326.25万元存放在所属单位,未纳入本级核算。
1.2009年7月,三峡办将三峡总公司支付的提前发电奖励款200万元直接汇入所属北戴河基地账户。至审计时,基地已从中列支维修费、购置固定资产等支出158.23万元。
2.2003年至2009年,三峡办将房产出租收入126.25万元存放在所属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账上,用于这些单位日常经费开支。
(五)投资1800万元的办公楼购置和使用不合规。
三峡办2006年12月以信访用房为名,投资1800万元购买了总建筑面积为2251.1平方米的房产,实际由所属自收自支单位三峡出版社无偿使用。
(六)未经招标将3个工程监理项目直接交由所属咨询中心承担,涉及合同金额257万元。
2008年至2009年,三峡办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将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试点示范项目等3个工程监理项目直接交由无相应资质的咨询中心承担,合同金额257万元,已拨付资金72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32.14万元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峡办2009年部门预算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实际执行中,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复印机、计算机、电子数码产品等办公用品支出32.14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八)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预算30.05万元。
2007年,三峡办从三峡基金中拨付所属三峡出版社30.05万元,用于出版《中美研究开发长江史料》,并约定于2007年底完成,但至审计时尚未出版,资金闲置。
(九)未纠正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金额900万元。
2005年3月和2006年4月,三峡办以三峡水库生态与环境保护监测用船的名义,将水质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拨付湖北省移民局建造了一艘接待用船。审计署2005年审计中曾指出这一问题,要求予以纠正。但此次审计发现,三峡办并未纠正,该船在功能设计上没有安装用于水库和环境监测的仪器和设备,实际仍为接待用船。
(十)所属咨询中心违规承揽监理业务500.69万元,将168.83万元资金存放在法定账簿外。
1.2005年至2009年,该中心在未取得监理资质的情况下,先后与11个关联单位签订了金额共计500.69万元的17个工程监理合同,实际收入310.20万元。
2.2006年至2009年,该中心以虚增印刷品数量和编造虚假会议等方式,套取现金148.47万元存放在法定账簿外,还将房产出租收入20.36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其中40万元以现金形式上交三峡办,用于发放职工节日补贴;余款送给了向其输送项目的单位或相关个人。
(十一)所属三峡出版社将出版印刷费92.64万元转移至该社下属公司。
2007年至2008年,三峡办与三峡出版社签订了出版《长江三峡工程稽察工程文件汇编》等4部汇编的委托合同,出版印刷费92.64万元由三峡办直接拨付到该社和本社职工共同出资成立的北京集荣文化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承担出版业务,未纳入出版社账簿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三峡基金中安排一般工作经费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部门所需正常工作经费;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将收入存放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办公楼购置和使用不合规的问题,要求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妥善处置;对未经招标将工程监理项目直接交由所属单位承担的问题,要求落实招标程序;对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闲置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纠正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监管船功能及管理等事项;对咨询中心违规承揽工程监理项目并账外存放资金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行为,清理已收取的监理费用,清退已发放的补贴;对转移出版印刷费至所属公司的问题,要求清理公司,收回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三峡办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峡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峡办高度重视,以“狠抓审计整改、扩大审计成果”为主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8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已收回存放在所属单位的结余资金;对转移专项资金至外单位获取利益289万元以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1804.50万元等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三峡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三峡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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