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药品审评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7 993.4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77 867.42万元;食品药品监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2 980.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0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1 251.3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8.5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32.35万元,其中2009年2181.2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54%;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39.71万元。上述问题对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2166.96万元。
2009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在5个项目经费中列支685.62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办公楼物业费和职工餐费等;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等3个单位在4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481.3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支出。
(二)少计结余1810.66万元。
2009年底,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7个单位的结余资金1810.66万元,未列入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三)所属2个单位使用内容不实发票报账47.85万元。
2009年,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使用内容不实的发票,以劳务费、福利费和办公费等名义报账列支47.85万元,用于购买发放给职工的购物卡等。
(四)所属2个单位违规发放未休年假补贴14.24万元。
2009年,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违反规定给89名已休满年假或未休满年假但已获补贴的职工,多发放未休年假补贴14.24万元。
(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收益281.2万元。
1.2009年,该中心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部分国有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251.2万元用于事业支出,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008年,该中心所属北京公勤物业管理中心将收到的占地补偿费30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等,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对少计结余的问题,要求将结余列入年度决算报表;对使用内容不实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严格报账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对违规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的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严格考勤制度;对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并将收益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食品药品监管局应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正积极组织整改。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已全部收回多发放的未休年假补贴。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61 993.6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601 773.66万元;南水北调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77 383.1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4 610.5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南水北调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48 140.4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7.1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5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0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7 760.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72.66万元。上述问题对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南水北调办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和征地移民机构进行审计,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提前申报财政专项预算580万元。
南水北调办办公用房购置投资计划2009年7月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至年底尚未签订购置合同。但南水北调办在编报2007年度和2009年度部门预算时,就分别以新办公楼办公设备购置、装饰的名义申报,并经财政部批复专项预算共计580万元,2009年底结余491.19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14.55万元。
2009年,南水北调办在“南水北调工程科技项目立项审查及验收评价”财政拨款项目中,列支了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论文整理出版合同款9.6万元;在“南水北调工程搭桥资金融资问题研究”财政拨款项目中,列支了与项目内容无关的会议费49 470元。
(三)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
南水北调办2008年的政府采购支出中,有200万元的专项审计支出没有编报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
(四)少计收入472.66万元。
1.2009年1月和3月,南水北调办在收到北京市拨入的公费医疗经费和公费医疗照顾经费共计30.46万元后,直接冲减了支出,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2.2008年11月,所属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收到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支付的调水管理费432万元后,挂在往来科目核算,也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3.截至2009年底,所属政策及技术研究中心2008年至2009年应收取的广告收入共计10.2万元未及时收回,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五)所属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超概算列报管理费 28 377万元,违规委托无招标代理资质机构采购工程物资 78 595.51万元。
1.截至2009年底,该局在概算只包含管理费4239.65万元的28个分项工程中,实际列报管理费32 616.65万元,超出概算28 377万元。
2.2009年1月,该局将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78 595.51万元工程物资采购业务,委托给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北京中兴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实施邀请招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提前申报财政专项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改进预算申报工作;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按政府采购目录编报采购预算;对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补计收入;对建设管理费支出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概算支出;对违规委托无招标代理资质机构采购工程物资的问题,要求责成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南水北调办应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进一步综合平衡好工程计划、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水北调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南水北调办高度重视,提出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并出示整改结果,不能立即整改的今后严格落实审计建议。对提前申报财政专项预算的问题,将按动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程序来申请这两个项目,认真做好两个项目的预算执行;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进行了账目调整,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对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将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补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对建设管理费支出超概算的问题,已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控制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费的使用规模;对违规委托无招标代理资质机构采购工程物资的问题,将责成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清理支付给北京中兴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采购保管资金。
附表1: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南水北调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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