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盘子”有多大
文化产业到底包括哪些?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统计标准——欧盟的文化产业统计包括了建筑学;加拿大的文化统计包括了建筑和设计;澳大利亚的包括了设计和体育;而美国,文化产业更是“巨无霸”,是包括艺术、休闲和旅游、体育、信息和通信的“大文化”,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能达到50%以上……
那么,中国的文化产业采用怎样的统计口径,整个文化产业的“盘子”有多大?
马京奎(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司长):在经济普查中,国家统计局把“文化及相关产业”简称为“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按此分类,文化产业共有9大类和24个中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中的99个小类。
文化产业的9大类别又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传统意义上文化产业为主的“核心层”,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三是生产销售文化产品的“相关层”:
文化产业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四类;
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三类;
相关文化产业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两类。
旅游业是否属于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的第六大类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中,有“旅游文化服务”,它包含旅行社、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观赏服务等。
体育是否属于文化产业?美国体育业是被计算在娱乐产业中,而在中国的统计中,体育业没有被包含在文化产业中。
法人单位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超200亿元的省份(单位:亿元)
对比2008年和2004年的数据,文化产业的规模迅速扩大,对增加就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2004年相比,2008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7630亿元,增长121.8%;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由2.15%提高到2.43%,提高了近0.3个百分点。据最新统计,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比2008年现价增长10%,快于同期GDP增长速度,相当于同期GDP的2.5%左右。
2008年的第二次经济普查中,进一步摸清了文化产业的“家底”:
单位数量增多。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46.08万个,与2004年相比,增长近45%;法人单位数增长最多的类别是“核心层”的新闻服务(增长216%)和“外围层”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增长111%)。
资产总量增加。2008年,法人单位拥有资产总计27487亿元,比2004年增长50%。资产规模扩大显著的类别是网络文化服务(增长157%)和其他文化服务(增长115%)。
发展速度较快。从实现的增加值角度看,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04-2008年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同期GDP的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3.6个百分点。
值得强调的是,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扩大就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中“增加值”和“从业人员”两个指标最能体现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
“增加值”反映的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和贡献。2004年,文化产业中只有相关层的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这一个行业小类的增加值超过200亿元。而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有10个行业小类的法人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超过200亿元。再从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人均增加值上看, 2008 年为7.11 万元,比2004 年的3.55 万元增加一倍。这些都说明,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从业人员”反映的是对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程度和对就业的贡献。文化产业从业总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182万人,比2004年增长18.6%,占全国从业人员(77480万人)的1.53%,占城镇从业人员(30210万人)的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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