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见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解读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刘铮)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国家统计局近日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一个个数据,一组组对比,见证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见证了文化体制改革对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作用,见证了文化产业发展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贡献。
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速,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重要贡献
这是一组鲜明的对比:
2004年至2008年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现价)达到了22%,其中法人单位的增加值年均增速为23.3%,分别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3.6和4.9个百分点。
“从实现的现价增加值角度看,我国文化产业增速高于同期经济增速,解决了众多的就业,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司长马京奎说。
文化产业相当于我国GDP的比重不断上升,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7630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419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同期GDP的2.43%,比2004年提高了近0.3个百分点。
特别是在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湖南等地,文化产业迅猛发展,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中,北京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相当于GDP的5.77%。
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低物耗、高产出、吸纳大量就业的突出优势。
统计显示,2008年全国文化服务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利润达到了981亿元,比2004年增长5倍多;规模以上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利润达到592亿元,比2004年增长110%。截至2008年底,我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182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53%,占城镇从业人员的3.91%。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在国民经济增速一度出现下滑的不利情况下,文化产业不但成为战胜困难、应对危机的生力军,更是为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作出巨大贡献。
通过一系列的数据对比,可以得出一个启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产业的增速在加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达到74.5%,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文化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试点至今,已经进行了七年时间。七年间,文化体制改革成效如何?数据给出了量化的回答。
2008年,我国文化服务业45个行业中,经营性单位实现增加值占文化服务行业增加值的74.5%,与2004年相比,占比提高了7.3个百分点。
“经营性单位增加值占比反映了这一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以上数据说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效明显。”马京奎分析指出。
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对后者,要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和重塑有竞争力的新型市场主体的关键环节。
2008年,文化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前列的出版发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为:图书出版84.7%、报纸出版71.7%、期刊出版67.1%、音像制品出版88.0%、电子出版物出版91.2%。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情况显示,截至2009年底,148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全面展开,103家高校出版社和268家地方出版社转制工作基本完成,29家出版企业集团公司已组建完成。
2008年,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等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比2004年有所提高,分别为23%、32.7%,而2004年均在20%以下。这些数据反映了这些行业改革的明显进展和成效。
文化部发布的情况显示,全国共有123家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其中2009年转企改制的有69家,超过了过去六年的总和。
市场化程度反映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只要是改革搞得比较好的行业,发展的速度也比较快,比如出版发行、影视制作。
文化体制改革,绝非把“事业”都变成“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确定的改革方向,就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以更好地承担起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
2008年市场化程度低于20%的9个文化服务行业,正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保持其公益性特点的单位,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文物及文化保护、群众文化活动等。
非公资本比重上升新兴文化服务业发展迅猛,文化产业百花齐放繁荣发展
在规模不断扩大、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非公资本比重不断上升、新兴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特征,呈现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
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经营性单位中,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之比为47.5∶52.5,与2004年的51∶49相比,非公资本所占比重上升3.5个百分点。其中,个人资本上升最多,2008年占31.6%,比2004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私营单位达到29.9万家,比2004年增加13万家;从业人员达到400万人,增加140万人;资产增长140%,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44%。
在文化产业内资单位中,私营单位数量占三分之二,资产占37.7%,增加值占42%,营业收入占近50%。
在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如新闻、出版发行、广电、文艺的同时,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猛。
马京奎介绍说,在文化产业统计中,把前者称为核心层,把后者称为外围层。与2004年比较,2008年文化产业外围层的份额显著增加。
2008年,外围层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0%,比2004年提高10个百分点;占文化产业营业收入23%,提高8个百分点;占文化产业资产34%,提高9个百分点;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24%,提高7个百分点。
“这说明,依托于网络技术的新兴文化业态和满足群众文化娱乐需求的休闲文化服务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马京奎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