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拟定了两类企业纳入证券国土资源部意见范围:一是募集资金拟投向房地产项目的股权类融资企业;二是募集资金虽不投向房地产项目,但包含单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内容,且原有业务包括房地产经营的股权类融资企业,因此类企业有可能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房地产项目。债权融资具有相对较高的融资成本,具备一定的市场约束机制,发行公司债的房地产企业暂不纳入范围。
对于两部门如何对房地产融资监管分工,负责人介绍,国土部主要是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涉及事项主要是针对企业是否存在如违法取得土地、土地闲置、拖欠地价款、违规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等几方面的问题予以核查,并据此出具是否支持融资的意见,而证监会结合国土部审核意见,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审核。
“到目前为止,中国证监会将2批41家企业的融资申请移交到国土资源部审核。”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土资源部意见完成25家企业的初审。4月初的沟通显示,国土资源部打算近期将正式审核意见反馈到证监会。届时,证监会将对25家企业债款后续发行审核工作。
“今年以来,国务院又发布了系列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研究落实并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监管工作,与此同时与有关部委一起进一步完善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的工作制度,以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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