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3日表示,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特殊产业特点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证监会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目前证监会正在审核的房地产公司融资申请有59家,其中再融资申请48家,IPO申请11家。
该负责人还表示,经协商,拟在运行一段时间和积累经验基础上,和国土部就当前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监管要求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证监会还将于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信息平台和工作机制促进双方常态监管。
“中国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来资本市场上市与融资。”该负责人说,但一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房地产企业等特殊行业的上市融资,采取了审慎监管原则。如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房地产公司的上市融资,均规定了特别的信息披露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证监会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情况和房地产政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上市与再融资的监管,采取的是在宏观政策指引下的审慎审核原则。”该负责人说。2009年上半年,针对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急剧增长的情况,证监会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申请更为审慎。2009年9月份,确定了与国土资源部的沟通联络机制,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就有关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两部门综合监管原则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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