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试点省份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问:您刚才提到,第三个亮点是完善有关管理体制,主要指什么?
答: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包括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各省份均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体制的设想,有的省正在研究拟定具体试点方案。我们在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省份确定了几个试点,掌握地方实际情况,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另外,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有利于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我们与卫生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配合,对进一步抓好体制调整提出了措施和办法,确保了改革平稳推进。
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一级改革
问:目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展如何?共精简了多少厅局级单位?
答:目前,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8年9月以来,新一轮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国顺利推进。经过半年多努力,除中央同意四川因灾后重建任务重可适当推迟上报改革方案外,全国30个省(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中央批准。现在,各地正在精心组织实施,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省(区、市)政府厅局级机构得到不同程度的精简,全国共减少厅局级机构80多个。
各地把探索“大部门”体制作为重点
问:地方“大厅局”模式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请问探索“大部门”体制是不是此次改革的重点?
答: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这次改革在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改革中,各地都把探索大部门体制、综合设置机构作为重点。
一是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所有省、区、市都在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5个方面对机构进行了调整整合。如吉林将经委、信息产业厅、食品工业办、国防科工办和中小企业局5个厅局职能整合,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进一步整合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航空产业管理职责,将交通厅、港口管理局的职责和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交通运输厅等。
二是一些地方按照改革精神,因地制宜对其他机构进行了整合。如重庆将原有的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农综办4个部门整合,成立新的市农委,减少处室16个,减少人员50多人,统筹管理“三农”工作的体制初见雏形。青海积极构建大文化管理体制,整合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和版权局的职责,组建了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等。
问:各地情况不同、东西部发展也不一样,中央是否可以给各地相应的自主权,让他们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整,避免改革流于形式?
答: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文件注重指导性和原则性,在具体措施上给地方留出了较大空间。我们注意把握这一精神,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对能源管理、金融、安全生产等一些重点行业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只要符合中央改革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都尊重地方意见。
其中,10个省提出设置能源管理机构,18个省提出设置金融管理机构。山西将煤炭工业厅、海南将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组成部门,福建将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交由省经贸委负责,北京为推动首都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提出组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等等,我们都给予了支持。
“大部门”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的一种形式。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没有点具体机构,但提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综合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领域综合管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基层社会管理等8个方面。这实际是为地方在机构限额内结合实际,在更多领域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健全以行政首长问责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问:许多网友提出“改机构,更要改官风”,通过权力的集中整合,怎样让“大厅局”担起“大责任”,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为民服务?
答: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改革,实现三个根本转变。其中之一是“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都设立了一批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的要求,这些大部门应承担更多的责任。明确和强化责任,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权力运行责任体系来落实。
过去,我们对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要求的不高,今后要健全以行政首长问责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问:各地应如何解决在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答:在机构设置确定以后,各省、区、市把精心搞好部门“三定”作为推进改革进程的重要工作。“三定”首先是“定职责”,定职责要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各地针对目前一些部门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等问题,通过“三定”规定,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真正做到权责一致。
对职责交叉事项要逐项研究,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相互间如何衔接。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主动搞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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